保险不是逃避债务的避风港
行业新闻| 浏览量:0| 2025-10-31 08:30:06 |

最近,上海高等法院和几家保险公司发行了《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执行机制的会议纪要》,澄清人寿保险是强制性责任资产。这是另一个确认:“个人保险基金没有'债务'的功能'”之后,在江苏,广东,北京和其他地方之后,这对于削减“致死式”以逃避债务还款至关重要。

我的国家《保险法》规定,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得保险费的权利。因此,在金融产品市场中,一些保险营销人员曾经夸大了个人保险的“债务避免功能”。用他们的话来说,当债权人遇到购买了特定个人保险产品的“无聊”时,债权人似乎别无选择。债权人不仅不能行使次级的权利,而且不能要求用保险货币偿还债务。

是真的吗?答案是否定的。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合同中商定的保险事故,符合保险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支付的付款。有关保险费的规定,旨在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费的合法权利,但它们并不意味着“无聊”不能偿还债务。

我们的个人保险产品主要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产品的财产权和利益包括可根据保险合同,可以确认但尚未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他拥有明确所有权的财产权的保险费,可收集的生存保险费,现金股息,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执行时,司法部还将考虑完全保护受执行及其家属的人的生存权和基本生活安全。

目前,各个地方的相关部门对是否可以“偿还债务”并具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不同的看法。 “购买保险无法避免债务”的常见情况包括:人寿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并且不知道人寿保险保费;人寿保险合同是在债务后购买的,无法避免债务;如果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它可能没有所谓的“避免债务职能”。

当然,在实际债务偿还中,并非所有保险福利都将被执行。例如,儿童作为其死亡政策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福利通常不在父亲的债务范围内。例如,如果一对夫妇保证自己并将其子女视为政策的受益人,那么法院通常也不会执行该政策,即使夫妻俩负担债务负担。坦率地说,监管当局的主要目的是打击使用保险产品故意转移资产和逃避债务的“无聊”,而不是限制正常购买保险。

保险是保护居民财产和财富管理的重要手段,但这绝不是逃避个人债务的“避风港”。所谓的“保险和债务避免”不允许所有保险产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隔离债务。特别是,诸如普遍,股息,投资连接等的人寿保险具有某些财富继承功能,并使用它来避免债务可能会使算盘失败。保险营销人员应避免虚假宣传,并避免夸大保险的所谓“债务避免债务功能”以及使用保险转移资产的“特殊效果”。

金融消费者必须清楚,无论购买多少人寿保险产品,他们购买的钱都必须是合法收入。如果涉嫌非法获得这笔钱,司法部仍然可以冻结和执行保险。如果有人在财务状况恶化后撤出保险,则会怀疑财产的非法转让,并且保险合同可能被判处无效。

对于债权人,我们应该密切关注“无聊”是否购买保险合同来指定受益人。避免恶意的债务通常是与保险公司签署的“无聊”的合同,以法律和合理的方式将其财产转移给受益人,使他似乎没有钱来偿还债务并实现避免债务的目的。当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以找出“无聊”是否拥有个人保险单,并找到他避免债务的恶意保险的证据,迅速上诉以促进撤销保险合同的撤销,并努力追回损失。 (周林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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