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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二三事
时间:2021-01-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又忘记写2020年年终总结了。你忙吗?这几天一直在问自己。我看起来没那么忙,但我从来没有闲过。就拿我最近忙着帮群众办理的房产证吧。
前不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个同学说有很多帮助人办理小额信贷的故事。如果一一记录下来,差不多可以写一部小说了,我觉得和办理产权证差不多。原来我办理的是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群众安置房产权证明。共有三个安置点和105栋房屋。我以为不会那么难。毕竟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一年办理的房产证就两千多份,所以105本书就更是一个很小的案子了。而且这是公共项目,很多手续都省了。而且我只负责收集资料,其余都是测绘测绘。真的做完了才知道这么难!
起初,我按照鉴定公司的要求,从一个安置点到另一个安置点收集资料,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拆迁证明.本来以为就完了,没想到全是问题。首先在原件的基础上,需要提供户籍配偶的资料,然后我会通知群众将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一份交上来。此时有配偶已经死亡,离婚,从未领结婚证,但有事实婚姻,并有子女,娶了外国媳妇未办理结婚证。人还活着,好惹。如果他们死了或者逃跑了,我也无能为力。我死了只能去派出所领死亡证明,离婚了提供离婚证,跑路了提供证明。如果我娶了外国籍的媳妇,没有孩子,只能领个未婚证明,但是有了孩子,还是处理不了。如果我娶了一个中国媳妇,媳妇跑了或者死了我都处理不了。
我已经要求村委会提供上述所有情况的详细信息,并暂时提交信息。后来出现了一种情况,有些人从头到尾都没结过婚,却在户口本上登记为已婚。这时候我先跟村里的组长和村委会核对了一下,然后村委会开了证明,然后去派出所要求补发户口本。但是到了派出所,他们说处理不了。除非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未婚证明,派出所不能随便更改任何人的基本信息。没办法。只能带群众去婚姻登记处问问。婚姻登记处的同事回复说现在没必要打这个证,户口本显示他已婚未婚的问题应该不是婚姻登记处的错。这一刻,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我该怎么办?最后还是只能上交村委会盖章的情况描述。
后来又出现了另一种情况。如果户主去世,无论证书是否做成妻子或子女的名字,都要办理继承手续。偏偏两家都是老光棍,都死了。他们的父母已经去世,他们没有妻子和孩子,所以只能给他们的兄弟姐妹。但唯一的哥哥也是拆迁户,只能领一张卡,后来只能给失散的侄子。这两家还好,需要签字的继承人不多。一户人家去世时81岁,妻子(80岁)还活着。老两口有一个儿子(去世20年,妻子出走,有三个女儿。这对老夫妇一直和三个孙女住在一起。受益于搬迁的人是这对老夫妇和三个孙女)和四个女儿。这时,要申请他家的房产证,他们必须办理继承手续
到这个时候,我要材料的时候很多人都生气了。一家人直接说他们家关门了,他说看谁敢把他赶出去。你开车出去,可以把他拆过的老房子还回去,赔偿。是我的错吗?我也被折磨过,好吗?感觉自己的善良做了坏事,政府的热情变成了恶意。
你认为它在这里吗?不,还有一个家庭的情况更复杂。户主去世,一家也有四个女儿,但第二个女儿在2001年失踪,再也没有找到。直到今年,因为颤音突然被点燃,他们家居然通过刷颤音找到了她。但2012年,因为失踪太久,没有二代身份证被派出所自动注销。她的家人在2016年报案,警察局登记了她的失踪。在过去的20年里,她有了新的户籍和身份证,不再是原来的名字。申请他家的房产登记证,她需要办理继承。父母去世时,她还需要妻子和四个女儿的签名,需要提供所有签名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我咨询了派出所,派出所给了建议。如果女孩想重新登记户口,必须进行亲子鉴定,确认是一家人,必须注销现有的所有身份证和户口。女孩觉得麻烦,现在的户籍也没那么容易注销。后来她去派出所找了注销证明原件和报失材料,交给了房产中心。工作人员还说,她必须去法院打失踪证明。此时我只能向律师求助,但律师的话直接让我失去了信心。他说法院的证明不太好,一定要家属举报,然后三个月就公平了。这相当于打官司,相当于打官司。所以群众明明知道女儿还活着,还会愿意打这个官司吗?
反正我左右为难。不知道办几个房地产登记证会有这么多困难。我该怎么办?哪里出了问题?我就是办不了这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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