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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4-10-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我们之间也该渐行渐远了

  以前的我从来不相信缘分,我觉得很多事情都是人为的,最多也不过是机缘巧合而已,没什么事情是冥冥中注定的。

  初二时,班上从湛江转来一个男生,穿着一身蓝色牛仔,背个黑色的大书包,班上同学有点哄动(因为当时这样的打扮可以使他被列入帅哥一类)。

  我看了一眼他,笑起来两个深深的酒窝,这一点很有意思,我也只注意了他的酒窝——因为我也有。当时老师把他安排在了一个离我很远的地方,因为座位不在一块,所以和他没有过多的交谈,只知道他很能说,他周围的女生经常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我也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自得其乐。

  初三,老师换座位了,我和他坐同桌,我们都很惊讶,和他?和她?第一天我们都只是礼貌的说了几句话,算是熟络一下,后来的日子记忆不是很深刻,说说笑笑,就过去了。

  高中,分班考试,我们还是在一个班,但是座位的距离也拉得比较大,高中时我们一般都是和自己座位周围的人玩得好,所以,和他只有一份老同学的感情,见面互相打个招呼,有什么事情了相互照应一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一年又是这样过来了。

  高一期末之后,我们学校就要文理分科。小学,初中的我一直都是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和天赋,很轻松的就过来了,成绩一向很好,而且在家里也不需要象她们一样挑灯夜读,所以,一直以来我都被同学羡慕,说我天资聪颖。

  但是这种情况延续到高一,随着学习任务的加强,以及我的日渐懒散,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而他的成绩一向都不好,于是我们一起被班主任分流了(所谓分流就是从普高分到职高班)。家里知道了之后没有骂我,只是说我应该改变学习方法了,现在已经是高中了,不比以前。

  家里跟学校领导说了一声,我又进了普高,而且是文科重点班,上学第一天,意外的发现他也在这个班,原来他家里也帮他搞了关系进来,我们相视一笑,而且都非常高兴。

  在这个班里我们只能相依为命,因为我们是差生,别人都是尖子生,而且他们已经上了20天的课了,都已经比较熟,就我们是插进来的,所以刚进班的时候我们玩得非常好。

  这一年,我因为认识到了自己以前的错误,开始勤奋学习,不再懒散了,成绩上升的很快(因为我底子还不错,悟性也不错),但是他却还是在原地徘徊,没有好转。

  而且当时,我们的座位也隔得很远,偶尔的交谈也仅仅是在放学和上学的路上的偶然碰面了。

  高三,又是一次调整座位,班主任把他换到了我的旁边,到这时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冥冥之中还是存在所谓的缘分的,要不然,为什么我和他之间总是有些什么牵扯着呢,当然这样的念头也是一闪而过。

  高三一年是我高中生活中最难忘的,和他坐同桌的日子真的是好玩,给我紧张的高三生活增添了无数轻松与快乐,可能这也和我现在就读的学校有着密切关系。

  我天性好玩,也爱说话,他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坐在一起成了老师“严打”的目标,我们一起在上课写纸条,一起抄作业,一起躲避老师的偷袭,一起在上课的时候分享美食,一起在早自习上打赌背课文……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快,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这样过了一个学期之后,我们之间出现了一些波折,要放寒假了,他突然对我说,过年的时候我们互送新年礼物吧?我想了想,觉得这个想法也不错,就说好!后来突然发现,原来那年的大年三十就是情人节。

  也就是那天我们互送了礼物。也许是有点担心高三的毕业考试,我突然觉得心慌,只有一个学期了啊,大家都在忙着学习,我们怎么能分心呢?

  寒假过完之后,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学习,回家,谁都没再提什么,但是好象又多了一点暧昧的关系,而且我发现最可怕的是,我觉得自己开始喜欢上他了,因为我开始在乎他了,关心他了,我因为自己的这个发现而恐慌,而且我天性就很倔强很好强,我虽然发现自己有这种想法了,但是我努力去掩饰他,我要自己不露痕迹的。其实他和我也是一样的好强,倔强。

  他觉得我可能不是很喜欢他,或许他也怕拖累了我以至高考不理想,他开始和另外一个女生来往了,他开始逃避我了,每次看着他和她谈笑风声,我心里都非常难过,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不能再和他坐同桌了,这样会害了我的。

  我匿名给班主任打了个电话说要求把我和他换开,因为他们总是说话,影响了周围的同学。

  果然第二天,班主任把我换到了最前面,这是我想要的结果。也就是从这一天起,我和他形同陌路,一直到高考结束。

  但是在这期间,我一直默默的关注着他,虽然我从为表现出来,我也发现他注视我的眼神,搀杂着很多东西,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考试结束后,班上开始疯狂的写毕业留言,每个人都买了厚厚的一本,留言本在同学之间传来传去,到了最后,我们的留言写的差不多的时候,他把本子递给了我,我也把本子给了他。

  看着厚厚的留言本,我在想就要各奔东西了,我是不是该把自己的感情告诉他呢,自己默默承担了这么多,到现在如果还不说,也许会错过一辈子了,我最终还是把对他的感情都一一写下来了。

  第二天,把留言本还给他的时候,本子拿在手里重若千斤。他也在同时把我的本子给了我,我接过本子心跳很快,他会不会也喜欢着我呢,会不会也对我表达他的感情呢?

  果然,他也写出了他的心里话,原来他也是喜欢我的,我总算放下心来了。顺理成章的,那个暑假,我们开始放肆的发泄被压抑已久的心,感觉以前乌云笼罩的天空一下晴朗起来,然而,我和他的性格有着太大的相似,不肯认输,不肯低头,所以我们经常为了小事,谁也不理谁。他的女生缘一直很好,很多女生都乐意围在他周围转,可能是他的开朗与幽默吧,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在意,终于有一天,因为我的心情本来就不太好,加上那天玩得有点不尽兴,回到家里我给他打了电话:我们还是结束吧。一切已经没有意义了。

  他迟疑了一下,接着很爽快的说,是你说的。我说,是,是我说的。然后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的半个暑假,我回了一趟老家,紧接着,家里在帮我联系学校,因为高考成绩不是很理想,所以只好来到了这个比较烂的学校(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刚来的时候,寝室没有电话,只能写信,我想让自己很快适应一个新的环境,所以我没有和高中同学联系,除了玩得最好的两个同学。

  我以为自己来到了新的地方应该可以很快忘记过去的一切,然而当一切新鲜感一过之后,我开始疯狂的想他了,但是我不愿意去打听他的联系方式,虽然我知道我们在一个城市上大学。我也没有把自己的联系方式透露出去,我想也许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的。

  但是,我真的没有想到,在半个学期过去的时候,我们竟然会在麦当劳里偶遇,而且,当时我们都穿着同样花纹的毛衣(高中时曾被同学笑称我们穿情侣装的衣服),蓝色的牛仔裤,惊人的默契,那时候我们刚去新的城市不久,能在那么大的城市中碰到以前的同学,那种激动的心情真是难以抑制,我们都已经忘记了,我们之前已经赌气互相不理几个月了,他问了我的地址。

  回寝室后,我一直在想他会不会写呢?几天之后真的收到了他寄来的信,也没有提什么,我们习惯像好朋友一样的交往,虽然中间夹杂些暧昧的情愫。我们经常通信,突然有一天听到了他说起,高三暑假我们吵架的那一次,之后两天他对一个喜欢他很久的女孩子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那个女孩欣喜的答应了。

  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彻底绝望了,他竟然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了,我还一直抱有幻想!我告诉自己,现在已经不是从前了,现在你和他只是朋友了,不带任何感情的朋友而已,他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这样的交往保持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告诉我他和她分手了,因为他一开始就不是很喜欢她——但是他不愿意伤害他,到后来发现他们实在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他的脾气也不是很好,她终于受不了了,是她先提出来的,他觉得总算一块石头落地了,我听了默默无言,虽然心里有一丝高兴,但是我一点都没有表露出来!接着马上否定了自己难道这个时候,我们还能回到以前吗?

  这样过了一个学期,我们都没有再找男女朋友,一直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偶尔也会怄怄气,而且谁都不愿意触动这最脆弱最敏感的关系。而且他家里因为父母工作关系搬到了我们大学的城市,暑假我回家的时候,他到火车站送我,等车的时候他对我说他学会了一首很好听歌!

  我叫他唱,“常常责怪自己当初不应该…为什么明明相爱,到最后还是要分开,而我渐渐明白你仍然是我不变的关怀……”我听了歌词很感动,但是我的感动还是没有表露一点出来。

  我只是说很好听。因为我觉得他也没有说这首歌是对我唱的,万一我自做多情怎么办。回去之后,我马上买了这盒专辑,学会了这首歌。整个暑假,我们都没什么太多的联系,我们之间总是这样,经常很长一段时间不联系但是一见面总是很开心的,因为我们毕竟很熟了,而且怎么说呢,其实自始至终我一直都不确定他的感情,因为他和我一样从未表露过什么,而且有些时候他的举动有些大男子主义,因为这点我们也吵过几次,所以,到了后来我们的交往,我一直定位在朋友——玩得很好的,很熟的朋友。虽然我心中有一些别的想法,但是我一直努力的压抑,隐藏。

  大二的下学期,他突然对我说,想出远门玩一次吗?我们去岳阳玩吧?我纳闷了,他这是怎么了啊,但是我还是同意了,因为我很喜欢岳阳那个城市。我们到岳阳的那个晚上走在岳阳的街上,聊了很多很多,我觉得时间如果可以就此停止该多好啊。

  突然,他对我说其实我喜欢的人一直都是你,有时候觉得自己走的很远了,可是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总是你,我努力想说服自己不要总是记得你,可是有时候自己真的控制不了,但是我知道你是不会喜欢上我的,而且我觉得自己也无能为力了,因为你对我的努力始终无动于衷。我想了很久,我没有把握在这样下去了,我决定陪你玩最后一次,我的脾气一直不是很好,虽然我迁就了你很多,但是我总是会惹得你生气,所以我决定这次我什么都听你的,好好和你安慰内了这最后一次,以后我再消失。我当时就呆了,虽然这是我一直很想要的结果,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说到:你有努力吗?你有做过些什么吗?我一直以为自己自做多情,一直拼命的压抑自己的感情,是因为我从来没有感觉到你是喜欢着我的。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只能做到这样的话,那么她也不会觉得幸福的。你是无法让她幸福的,她也不会满足的。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想些什么,想要个什么样的结果,但是我看到他好象心意已定,我也不再说什么了,我甚至开始憎恨他的这种想法。

  第二天我们在岳阳街头漫无目的的游荡,我什么话也不想说,心里很气愤,他也一声不吭我走到哪他也跟到哪,我一个人气冲冲的在前面乱走,后来他突然忍不住了,停了下来,眼眶一红,一个人抽泣起来,认识他快7年了,第一次看见他掉眼泪,没想到竟然是为我。

  当时我一下子慌了,但是我也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如果他已经尽了全力了,这显然不是我想要的,但是我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呢?我不明白。我也很迷茫。

  我对他说,我们回去吧。我竟然没有一丝想哭的冲动,有的还只是气愤。

  我们就这样回来了……我目送他坐公车,看着他上了车,面色苍白的看着我笑了一下,那一刻,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心猛的绞痛了一下,我看着车上熟悉的笑脸,明显的酒窝,这个人曾经是我一直爱着的人,现在就这样走出了我的生命,有缘的人为什么不能划一个圆呢?

  车子渐行渐远,终于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了,我在想我们之间也该渐行渐远了吧……

第2篇:她才是你今生要等的人

  她像孩子似的蜷在被子里,长发散落在枕头上,微微上翘的长睫毛遮住了美丽的大眼睛。小巧的嘴唇时而撅着,时而又弯起一个漂亮的弧度,天知道她在做着一个什么样的梦。

  她已经睡了半天了,子言也看了她半天,还帮她盖了九回被子。

  日近黄昏,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子言轻轻打开床头灯,继续看着那张怎么也看不够的脸。

  自从七年的初恋输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大款后,子言以为自己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他疯狂地工作,从一个小职员做起,到专业经理,再到公司副总,直到有了自己的公司。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子言过着清教徒一样的生活。

  公司里不乏漂亮能干的女孩,业务伙伴中也有不少女子对他格外垂青,子言都漠然处之,以致于女孩子们以为他生理有什么毛病。

  八个月前,公司发生盗窃案。她带着一帮警察来公司勘察。子言对这个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漂亮女孩颇为不屑,同行的一位挺帅的警察说:“怎么,瞧不起她啊?告诉你,人家可是警校的高材生,我们队的谈判专家。”

  她大概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若有所思的看了子言一眼,淡淡一笑。

  她问了子言一些似乎无关痛痒的问题,子言有些生气,对她说:“你还是来我公司上班吧,象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做警察不合适。”

  她也不生气,看子言一眼,淡淡一笑,就告辞了。第二天,她带着她的一帮兄弟来公司带走了子言的女秘书,子言听她分析案情简直就象在看一部推理小说。

  晚上,子言失眠了,她柔柔的声音老是在耳边盘旋,搅得子言冷硬了多年的一颗心柔软的一塌糊涂。闭上眼,就看见她浅浅的笑颜。子言高兴得发现,自己还是有能力去爱一个人的。

  子言打她手机,她不接;子言接她下班,她开着警车从子言的宝马边呼啸而过。

  子言便打她办公室电话,她的同事实在不堪子言的骚扰,便对着话筒拉长声调说:“她说她不在。”她只好在同事们善意的笑声中接受了子言的约会。

  子言捧着99朵红玫瑰在“钟爱一生”咖啡馆等了半天,她才带着一个女孩姗姗来迟。她说认识一下,这是阿紫,我最好的朋友,这是子言,你们聊吧,我还要出现场,拜拜。

  她开着警车呼啸而去,子言愣了半天心里还七荤八素,那个叫阿紫的女孩温柔地笑笑说:“你别介意,警察就是这样,有时喝杯咖啡对他们来说都是很奢侈的事,因为案情会随时随地出现。”

  她办完案子回家已是半夜,竟在自家楼下碰到子言,她笑着说:“世界真小。”

  子言说:“是时间太慢,我等了四个小时你才出现,可我好像已经等了半辈子了。”

  “死阿紫,出卖我!”她嘟哝着,转身想逃,子言突然握住她的左手,她右手立即条件反射去掏手铐,子言已经吻住了她的唇,她挣扎了一下,掏手铐的手就箍在了子言腰上。

  她的局长说二十八岁的大姑娘了,总算找到了自己的心上人,这次一定要给你放大假,把手上的案子都放下,好好放松一星期吧。

  于是子言陪她来到风景秀丽的三亚。在天涯海角,子言给他讲了自己的初恋,她深情地吻子言的眼睛,对着大海大声宣布子言是她的初恋。子言紧紧拥着她,告诉自己她就是你许子言今生要等的人。

  假期结束不久,她在一次执行任务时负了伤。医生说她脑部受到强烈撞击,可能会永远昏迷。子言不信,衣不解带的守在病床前,不停地诉说他们在一起时说过的绵绵情话。

  七天后,她睁开眼睛,笑着说子言:“你不刮胡子的样子好丑。”

  子言流着泪笑了,用胡子去扎她。一边的医护人员和战友们也都流着泪笑了,医生说是他俩的爱情创造了医学史上的奇迹。

  出院后,她更忙了,忙得跟子言见面的时间都没有。每次约会,赴约的都是那个叫阿紫的女孩。她在电话里说出一大堆理由,然后说声对不起,最后还千叮咛万嘱咐,叫子言一定照顾好阿紫,因为阿紫是个孤儿、因为阿紫是她最好的朋友、因为阿紫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因为... ...

  周末,子言好不容易在公安局门口等到她。坐进子言的车里,她说我们去阿紫家蹭饭吧,子言你肯定想象不出阿紫做的菜有多好吃。你看阿紫又漂亮又能干还会做饭,数完美女人,还看阿紫啊!子言哭笑不得,尽管很生气,又不忍心责备她,只好由着她。

  阿紫真的很能干,很快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就上桌了。子言刚打开一瓶红酒,她的手机响了,眼睁睁看着她一阵风似的卷出门,子言郁闷的干了满满一杯酒。

  阿紫细语柔声安慰子言,不停地给他夹菜。子言突然发现,阿紫有一双几乎和她一模一样的大眼睛。饭后,阿紫给子言泡了一杯上好的龙井,然后独自去厨房收拾。

  吃了阿紫做的菜,喝着阿紫泡的茶,子言想:有家的感觉真好。该告辞了,阿紫帮子言穿上外套,突然从身后抱住他说:我爱你,子言!

  子言逃也似的出了阿紫家,径直来到她家楼下,竟看见她的房间亮着灯。

  她在床上拥被而坐,默默出神。她爱子言,一往情深。可是自从那次负伤后,她就决定放下这份感情。她是警察,而且是刑警,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正因为她知道子言对她的感情,也知道子言受过感情的伤害,她才会想到万一她牺牲了,对子言的打击有多大,何况,目前她就在办一桩非常重要的案子... ...

  她正胡思乱想,子言出现在房门口,子言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躲我,我也知道阿紫是个好姑娘,但是我爱的是你,无论你的工作有多大风险,我愿意和你共同承担。

  她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如果我给了你错觉,我向你道歉,阿紫才是你今生要等的人,所以,本案终结。

  子言默默的看着她,突然把她拥进怀里,迅速地吻住她的唇。她愣了一下,开始热烈地回应。

  子言轻轻咬着她的耳垂,问她:还敢说本案终结吗?

  她把脸埋进子言怀里,不说话。

  子言说我好想有个家,我们结婚吧。

  她说我明天就出差了,回来再说吧。

  她这一走就是半个月,子言都感觉过了十五年。结婚的准备工作子言已做好了,就等她回来去挑戒指。现在她终于回来了,所以子言放下了所有的工作专心等她醒来。

  奶奶敲门叫他们吃饭,她这才睁开眼睛。她对子言笑了笑,问:“阿紫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子言拧拧她的鼻子说:“真没良心,我在这看你半天了,你也不问问我这些天过得怎么样。我在等你的答案呢。”

  她沉默了片刻,说:“对不起子言,我其实一直都在考虑我们的问题,我觉得我们真的不合适。但你就是不相信,所以... ...所以我争取了这次出差,其实这次我可以不去,但李浩天希望我和他一起去,顺便见见他家人。浩天一直在追我,但我很笨,直到你出现,我权衡再三,还是决定选择浩天,对不起。这是我们的婚纱照,浩天姐姐是开照相馆的,她坚持要我们相信她的技术,我们就拍了。对不起... ...”

  子言看了照片,才知道李浩天就是那个长得挺帅的警察,她穿着婚纱站在旁边,美艳动人。

  子言决定和阿紫结婚,她给他们送上真挚的祝福。子言发现穿上婚纱的阿紫一样美艳动人。交换戒指时,阿紫望着子言,满脸幸福 。她也望着子言,满脸幸福。她陪阿紫去更衣室换礼服时,电话响了,她匆匆跟阿紫道别。

  走到大厅门口,她蓦然回首,与子言的目光不期而遇。她笑笑,指指更衣室,又指指子言,挥挥手走了。

  子言明白她的意思,实际上,从给阿紫戴上戒指的那一刻,子言已经决定忘了她,好好待阿紫,一生一世。

  一个月后,子言和阿紫结束了他们的蜜月旅行,从瑞士回国。去机场迎接他们的是李浩天。

  浩天说子言婚礼的那个晚上,他们跟了很久的一个贩毒案收网了,她追赶漏网的毒枭时中了枪,牺牲之前,她拼尽最后的力气击毙了毒枭。那张婚纱照是她叫浩天用电脑做的,正因为知道这次任务的危险性,浩天才同意做了她的同谋。

  车子径直开到了烈士陵园。浩天说:“子言,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你一定要幸福。”

  抚着冰凉的墓碑,子言泪如雨下,墓碑上的她笑望着子言,美丽动人。

  又过了八个月,阿紫生下一个女孩。阿紫说:“子言,女儿的名字就叫海月吧。”四目相望,泪汹涌而出... ...

  海月是她的名字。

第3篇:爱情的假想敌

  里面是一只精巧的首饰盒子。男人是最近才发现女人异常的。

  那天,他正好休息在家,邮递员送来一个包裹,写着女人的名字。他代签后,因为好奇,就打开看了。红丝绒的衬上静静地躺着一只水晶脚链,圆润剔透的绿水晶,泛着绿莹莹的光泽,很漂亮。

  他心里笑,女人就喜欢这些没用的东西。正要放回去,盒子旁边的一行小字,却刺痛了他的心,那上面写着:有爱不觉天涯远,有梦不觉人生寒。笔力遒劲有力,分明是个男人的手笔。

  男人坐不住了,那两句诗,只有14个字,可里面蕴含了千山万水呢。

  一整天,男人心神不宁。晚上女人回来,他把包裹交给她,女人心细地打开,又迫不及待地将脚链戴在脚腕上,晶莹剔透的绿色水晶,戴在女人白皙纤细的脚腕上,莹润通透,为女人平添了几分风情。

  他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她:脚链谁送的?

  女人说一位朋友,你不认识。末了,又加了一句,你不送我,还不许别人送我啊?

  男人有些郁闷,他开始仔细观察女人。她不知什么时候烫了新的发型,眉目愈加精致,人好像瘦了一些,也越显得成熟而有韵味。

  有时她关着门在书房上网,他进去拿个杯子,会看见她手忙脚乱地去关聊天窗口。他装作找东西在屋里多留一会儿,女人就会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浑身不自在……

  看得出,女人很喜欢那个脚链,洗澡戴着,睡觉时也戴着,还时不时地把脚伸出来上下左右晃动欣赏一番。

  他半夜醒来,看到女人戴着脚链的脚搭在自己的身上,心里就憋得慌,再也睡不着。

  他认真注视着睡梦中的她,她的眼角和额头都有了细细的皱纹,面容依然清秀,却不再滋润光滑,她老了。

  他忽然想,自己有多久没有认真看过她了?每天早上起床时,女人已经上班走了;晚上他下班回来,热腾腾的饭菜已经在桌上摆着;吃过饭,一人一台电脑,他研究股市行情,她写点小稿子……好像很长时间,他都没注意她的心情是喜是忧。

  是他忽略了她吧,结婚5年了,她把他的衣食住行照顾得细致入微,连他的父母,她也照顾得细致体贴……可是他呢?每天为那一堆枯燥的数字忙碌,赚了赔赔了赚,没有陪女人逛过商场,不曾在意她什么时候变了发型。女人一直想要个孩子,他说生活压力太大总是往后推。

  可是现在,她的爱转移了吗?她有别人了吗?男人的心,忽然疼起来,伸过胳膊紧紧把睡梦中的女人揽进自己的怀里——是的,他不舍。

  女人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男人变了。他会在某一天突然来接她下班,然后陪她去看场电影,散场后和她手牵手一起回家;周末休息时,他会给家里做大扫除,并且按照菜谱在厨房里为她煲养颜粥;晚上他不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研究股票,而是拉她一起出去散步,为她买一袋香香的爆米花,边吃边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回忆初恋时做过的傻事,男人还和她讨论,哪个季节怀孕……

  他们的婚姻越来越甜蜜和谐,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如胶似漆的恩爱。

  看着女人如花绽放的娇颜,他知道,女人那颗走失的心,已经回来了。

  那一天,他下班回来,轻轻推开门,女人正在给她的女友打电话。

  女人握着话筒笑得花枝乱颤:“想拉他的心还不容易?就像在农田里放个稻草人一样,给他造个假想敌竞争一下,他自然会重视你更加爱你……”

  男人愣了。

第4篇:心在跳爱依然在

  指尖划下的流年,沾染着春温秋素的时光。一纸芳华,是年轻时爱的底片在岁月的剥落下,看见的真谛。

  关于爱情,在情窦初开的岁月流沙中,总是泛着星星点点浪漫的光泽。凭借幸福燃烧的烈焰,爱情轰轰烈烈一路上愈演愈浓。正值青春年华,于是那些期许,那些等待如期而至。幸福的滋味,就是牵手一起感受爱在升温,拥抱承诺里的满足。

  年轻的一代,爱在浪漫中进行着,好想牵着彼此的手一直走下去,穿越时光,直至沧海桑田。太多的许诺,只是因为,爱的太深。曾经撕心裂肺的爱过,曾经荒废时光,被一份悸动牵绊着。然而,许多人,经年后,用尽全力换来的却是一场回忆......

  那天,和朋友聊起他的感情之事,他和女朋友还没有确立关系的时候,是一厢情愿的。像所有堕入爱河的男生一样拼命的展开爱的攻击,然而屡屡受挫。女方还是声称对他没有感觉,或许朋友的身份比较适合他们。最后,他放弃了攻击,但是没有放弃对爱的执着。

  那时,他们还是高二,同班同学都以为他们是不可能了,因为,两人已经好久没有说过话了。陌生人,或许是局外人对他们的理解。两人就这样,见面时非但招呼不打,更是连眼神都彼此回避。

  很快,他们高中毕业了,彼此进入了属于自己的大学。出乎所有朋友的意料,他们在一起了。

  他追求她时,不喜欢坐在她前面的座位上,虽然这样可以成为她的背影,但是不能拥抱她的背影;同样的,他也不喜欢坐在她后面的位置,虽然这样可以拥抱她的背影,但是,不能住进她的眼睛里。

  他追求她时,希望把最阳光、最完美、最坚强的一面表现在她眼里,但又害怕她看不到他为了爱她而颓废沮丧、伤心落泪,以为他不在意;想把自己爱她的心通过为爱失落、最真实、真诚的表情诠释给她看,却担心她误会自己用错了表情,以为自己不够勇敢,不够理智,无端颓废。

  他追求她时,很想跟她无忧无虑,哪怕是随随便便的、无关风月的聊聊天,却害怕自己不小心说到她不开心的、她不想听的而破坏感情;想多看她几眼,哪怕是远远的、偷偷的,却也害怕会让她因此而躲避他,因此而造成更深的彼此冷落。

  他追求她时,......

  幸福如烟花般短暂,心灵如玻璃般易碎,当十指相扣,紧握着所剩无几的点点余温时,无助的闭上双眼,若是余温已散,再热的温度也触及不到眼角的潮湿。

  其实,爱不一定是用肢体或语言来诠释,只要心还在跳,爱依然在,命运的签会给爱最好的安排的,相信!

第5篇:六分的爱才是真爱

  他推门进来,身上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她接下他扔过来的西装外套,小心地整理好,挂上衣架。像往常一样倒了一杯白开水,递给他。

  他没接,示意她放在茶几上。

  他身体陷进沙发里,眯着醉醺醺的眼睛说:“今天大学同学聚会,见到我的初恋情人丽了,她比原来还漂亮!她刚刚离了婚。丽说,她十分爱我,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没有忘记过我。当初,她离开我是迫于就业的压力。你知道她爱我爱到什么程度吗?她说,她甚至可以为我去死。”

  他完全沉醉其中,眼睛里蒙上了一层雾水。

  她吃惊地看着他,不,是震惊!如果不是努力控制住情绪,她几乎要晕倒了。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男人,她不知该怎样接话。

  他斜睨了她一眼,接着说:“你对我有这样深的感情吗,你能把十分的爱给我吗,你可以为我去死吗?”他有着酒劲儿的冲动,表情带着挑衅的样子。

  她深呼吸,再深呼吸,努力让自己保持镇静,尽管她的内心已经翻江倒海。

  他们结婚10年了,过着平淡而幸福的日子。她知道,他和丽曾经爱得死去活来,毕业前夕,丽却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一个家里有钱的同学怀抱,丢下寂寞心碎的他,独自在角落里舔舐伤口。

  他说过,丽甩掉他,就像扔掉一块烂抹布一样轻松。10年过去,这个女人竟然猝不及防地来袭击她的幸福生活,而眼前这个男人的心再一次被轻易俘虏。

  “是的,我爱你,否则我不会嫁给你。但我不会把全部的爱都给你,更不会爱到可以为你去死,那只是影视剧里面的台词。”她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答道。

  “因为我不只是你的爱人,也是公公婆婆的儿媳妇。我要分出一分爱来,爱生你养你的爹娘。婆婆患脑血栓3年了,小到洗衣做饭,大到生病住院,哪一件事不是我亲力亲为。卧床的老人多有褥疮,可是3年过去了,婆婆身上的皮肤完好如初。怕老太太大便干燥,我买来榨汁机,将芹菜、胡萝卜切碎榨成汁,核桃仁捣碎,加奶粉、玉米面,自制营养餐喂老人吃。这些,你做过吗?那时候,你在哪呢?你在歌厅陪客户唱歌、跳舞。”她努力地让自己的语调保持平缓。

  “我不只是你的爱人,也是你儿子的母亲。我要分出一分爱来爱我们的儿子。儿子今年9岁了,从生下他那天开始,我就给他记成长日记,现在已经是第3本了。这里面有他成长的点点滴滴,他第一次学会爬,第一次学会坐,第一次学会叫妈妈,第一次学会走路,第一次学会写字,第一次上幼儿园,第一次上小学……我真的不知道,你参与过他的几个第一次?”她拿出厚厚的几本日记放在他面前。

  “我是你的爱人,也是我父母的女儿。我要分出一分爱来爱他们。他们辛苦地把我拉扯大,现在他们老了,到了我回报他们的时候了。我要好好爱他们,我要抽出时间来,陪他们聊聊天,陪他们吃顿饭,陪他们逛逛街……”她有些哽咽。

  “我的生命是父母给的,除非是意外灾难,我无法避免,否则,我不会轻易为某个人去死。我爱这个世界,也会留一分爱给我自己。我要努力让自己活得更精彩。”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在没有走进婚姻时,我把全部的爱给了你。可是,当我们走进了婚姻,我给你的爱,只有六分。现在,你有重新选择幸福的权利。”

  他晃晃悠悠站起来去了卧室。

  第二天,起床后,她发现床头柜上有一张字条:“老婆,我错了!相对于十分的爱来说,六分的爱,才是真正的爱。”

第6篇:教会我成长的人被我弄丢了

  一

  遇到蓝莓之前,梁子觉得爱情就像鬼,听过的人多,看过的人少。

  梁子英俊,还是个“富二代”。他的女朋友出了名的多,可是爱这个东西,他对哪任女友,都匀不出一点儿来。爱情是什么?梁子觉得,它就是这世界上一些缺这缺那没安全感的人,想出来的乌托邦。缺钱的,缺爱的,缺人陪的,缺认同感的人,根本不是在求爱,而是在求救。

  梁子觉得,这世界无聊的事很多,但没有一样比爱情更无聊。

  同事们一起吃饭,席间有男有女。有不解风情的男同事大聊俄美争端,聊得在场女性都大翻白眼。

  有个女同事就点了点梁子:“你讲讲你的情史吧。”梁子一听,精神抖擞,袖子一挽,开摆龙门阵。说了10分钟,光人名已经把大家整得头晕脑涨,痛苦不已。

  那女同事叹了口气,召回前面那位侃爷:“你还是接着侃侃俄美局势吧!”

  梁子最爱这样劝公司里失恋的同事:“后面还会遇见更好的人!”

  “遇见更好的,就不会在意之前失去的人了吗?”蓝莓问他。

  “当然啊!”梁子答,“所谓长情的,都是因为还没有碰见更好的。”梁子信手拨乱了蓝莓的刘海。在他眼里,实习生蓝莓就是一个小傻妞。

  梁子在广告公司的月薪,还不够在俱乐部一晚上的花销,老爹的供给是他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有一次,老爹把梁子的粮断了,因为梁子和发小酒后飙车,还害得人家翻车住院,老爷子大发雷霆。

  断粮的第一周,大手大脚惯了的梁子极不适应,四处借钱。把公司相熟的同事都借了一遍后,他腆着脸把手伸向了实习生蓝莓。

  蓝莓红着脸把钱包翻出来,把里面所有的钱给了梁子。想了想,又抽回了一张100元。她说:“我只有这些了。还有一周发工资,我留100元吃饭和坐车,可以吗?”窘迫的模样,倒像是她欠了他的。梁子哑然失笑。

  老爹的经济制裁结束后,梁子马上还了同事们的钱,并且请大家吃饭。蓝莓因为学校有考试,没有去。席间,梁子觉得店里的紫苏梅子饮很好喝,心下一动,就顺手给蓝莓捎了一瓶。

  第二天一早,梁子就看见蓝莓抱着那只广口玻璃瓶,有事没事地轻轻嘬上一小口,喝得很爱惜,像小松鼠一样。梁子看着蓝莓满脸的心满意足,突然有点儿发怔。

  后来,同事们再谈论梁子的旧爱新欢时,他开始觉得有些别扭。蓝莓清澈的眼神望过来,梁子恨不能自己从头来过。

  二

  蓝莓的房东是个老色狼,经常在半夜三更去敲她的门,把蓝莓吓得半死。蓝莓想搬走,房东却不肯退还已交的半年房租,于是,她只能忍气吞声。

  梁子听说后,走过来拍拍蓝莓的肩,大咧咧地跟她说:“没事,就是个贱人而已,这事交给你梁子哥,给你办得妥妥的!”几天后,房东来找蓝莓道歉,还把房租都退给了她。蓝莓崇拜地望着梁子,梁子觉得,他的一颗心,软软地浸润在最温柔的湖底。

  半年后,梁子离开广告公司,自己创业。梁子问关系好的同事们,有没有人愿意过去帮他。别人都还在权衡得失时,已经转正的蓝莓二话不说,办了离职手续。蓝莓的心意不昭而知。

  牵着蓝莓手的时候,梁子感激上天的善待,他想自己一定能好好待蓝莓。

  以前的同事好心劝蓝莓,蓝莓笑着说,他是怎样的人,我知道的。被劝急了,蓝莓就沉默不语。最后,她只说了一句话:我喜欢他,很久了。

  这话一说出来,便无人相劝了。那个横亘在命里非爱不可的人,每个人都曾遇到过。谁都懂那种感觉,就像生命里的一条河、一座山,非跋涉不可,没有捷径可言。因为那样强烈地想要去爱那个人,无论前方是什么,总要走过去,用自己人生的光阴,去陪那人走上一程。

  三

  梁子对蓝莓是真心的。他带她见了父母和朋友,对所有人说:“蓝莓,是我的老婆。”

  只是,多年荒唐的岁月到底在梁子的生命中留下了痕迹。蓝莓是毋庸置疑的真爱,但是轻佻已成习惯。和蓝莓同居的两年,梁子大大小小的绯闻不断。

  有一次,梁子在微信上勾搭了个妹子,本想玩玩就散,结果对方不肯松手,最后竟然找到蓝莓摊牌。

  梁子闻讯,吓得不敢回家,找兄弟喝酒解闷。正喝着,电话响了,蓝莓问梁子怎么还没回家,声音温温柔柔的,一如往常。梁子备好了招供和道歉求饶的话,连眼泪都酝酿好了,结果蓝莓只字不提。

  挂了电话,梁子立马开车回家。在路上,望着满城璀璨的灯火,暗暗发誓:“负了谁,也不能负了蓝莓。”

  然而,他终究是辜负了这个女人。

  3月17日,得知马航失联的消息,蓝莓差点儿疯了。梁子去马来出差,告诉她乘坐的就是那趟班机。她一遍遍地给梁子打手机,手机却一直关机。给航空公司打电话,对方却说,乘机人员名单里没有梁子的名字。

  好好的人,怎么就没了?蓝莓绝望得发抖,拜托梁子的朋友一起找人。梁子朋友在微博上发了寻人启事,一天之内就被转发过万。

  结果第二天,朋友就接到了梁子用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梁子惶恐地问:“我骗蓝莓去马来出差,带了个新认识的女孩在宾馆里鬼混。现在事闹大了,我不敢回去,怎么办?”

  朋友在常去的火锅店门口见到梁子时,他神情很沮丧。那时,蓝莓正匆匆赶来。

  梁子不知道蓝莓见到他时会怎样。他猜,她肯定会扑上去,把他狠狠地扇成猪头。因为换成是他,他就想这么干。火锅店还不到营业时间,他们是最早的客人。二楼正在清洗露台,“哗啦啦”的水声一阵阵从屋檐上冲下来,吵得人心烦。

  梁子终于看见蓝莓的车。车在马路对面还没停稳,蓝莓已经推开车门,径直向他奔来。二楼的清洁工正清洗到大门上方,污水自上瓢泼而下。可蓝莓眼也不眨地穿过水幕冲了过来。她一身污水地扑到梁子身上,紧紧抱住他,头上还挂着几缕旧拖把上脱落的红色棉绳。

  蓝莓泪水滂沱,良久哽咽,一遍遍地呢喃:“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梁子和他的朋友都呆若木鸡,然后梁子哭了。

  但是在火锅店吃完饭,蓝莓心平气和地向梁子提出了分手。她爱梁子,但是梁子这次踩了底线,已经无法再忍。

  四

  按照男人的分手惯例,梁子的几个好兄弟都去陪梁子喝酒解愁。梁子那阵不再说他的爱情名言,只是日复一日地沉默、喝酒。

  朋友终于看得不忍,劝他:“这是干什么呢?真舍不得,你就去把人家追回来!”

  梁子摇摇头:“太迟了。我比你了解蓝莓,她给过我那么多次机会,是我自己在这段关系里,成长得太晚了。”

  一阵颓废的日子过去后,梁子像转了心性,不再跟着那些朋友去夜场玩,对莺莺燕燕也失了兴趣,居然变得清心寡欲。朋友们每每谈起他,都很惊奇。

  蓝莓在分手几个月后就闪电结婚了,新郎是追了她很多年的竹马。婚礼那天,在给宾客敬酒的时候,不胜酒力的蓝莓喝多了,喝到跪地大哭,谁也拦不住。

  而那个时候,梁子正开着车绕着蓝莓结婚的酒店一圈圈地晃悠。看着鲜花拱门、满地花炮……每一眼都像一把刀扎在他的心上,每一次他都像刚刚才猛然发现,这世界上他最爱的女人,从此嫁给了别人。那个曾给了他一次又一次机会,把所有眼泪都悄悄藏在背后的女人,被他逼得嫁给了别人。

  他无数次地想要拉开车门冲下去,对着那场婚礼喊停,一把拉着那个穿白婚纱的女人往外冲……但最后,他默默开过。因为,他不知道,把蓝莓从婚礼上带走,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还会不会辜负她。错过就是错过,他已不再相信自己。

  朋友们都劝梁子,以后还会遇到更好的女孩。蓝莓之后,还会碰到更好的人吗?会的,梁子知道。只是失去她之后,他才发现自己想要的只有她。

  以后没有更好的人了吗?有的。但是,不再有她了。

  所有人都在爱里成长,磕磕绊绊。但那些缘分、那些际遇、那些曾被挥霍的心意从来都不肯等人。我们都会遇见更好的人,但那个曾痛彻心扉才让我们学会成长的人,已经被我们弄丢了。

第7篇:青苹果的滋味

  每次约会,他都要买上一兜青青的苹果。为此还特意精心挑选了这个黄颜色带荷叶边的浅口盘子。

  他曾笑着说,这盘子再配上苹果,亮丽清新干净的如她一般。

  其实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个小秘密。

  第一次相识,是在新婚的朋友家里。新郎是他的朋友,她是新娘的朋友,凑巧的是他们选择在同一天去各自的朋友家串门,与是便有了邂逅。

  那天她坐在沙发里,小小巧巧的身材,穿了件鹅黄色的背带裙,和大红艳丽的新娘子在一起,娥黄女瑛一样互为衬托,一个像是浓汁的水蜜桃样鲜艳,一个像是那青青的苹果一样的纯净。

  或许第一眼就彼此有了好感。

  于是那天,他不知自己为什么那么活跃,妙语连珠,弄得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怎么就会把二十多年学的知识活学活用、旁征博引,并且挥发的淋漓尽致。

  而她,一开始就微笑着坐在那里,用静静的目光注视着他。偶尔的时候递上一、两句补空的话,那恬静温柔,促使他更加的巧舌如簧。

  他发现她挺喜欢吃苹果,而且专拣那种青青的果实来吃。听着她脆声声的咬着苹果的声音,看着那苹果上很清晰月牙样的咬痕,他心内突然升腾了这样一种欲望,脸就绯红了。

  朋友极力挽留他们用餐,他们也都没有推辞,趁着她帮助新娘子屋里屋外忙活的时候,他瞅着没人注意,随手拿起她咬过的那只苹果,咬着她咬过的痕迹,似乎感觉到了她嘴唇的温度……

  他以前从来都不吃这种酸脆的东西,但就是从那一刻起,他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青苹果的滋味。

  再以后,就有了淡淡的交往,第一次去他家约会时,他专门去买了些青苹果。等她离开后,他把她吃剩的果核放到嘴里,慢慢的嚼着,不由自主的想起初识那天他偷食她果核的一幕。似乎整间屋子都是她乐呵呵、脆生生的啃着那苹果的模样。

  接下来的过程既简单而又顺理成章,他们热恋了。恋爱中,各自投入着恋与浓情,那吻已是深透,那拥抱也越来越长久。他总是给她买这种青青的苹果吃,还特意配了一个漂亮的盘子,但他却始终没说过这个心里小小的秘密。

  在一个月色如水的日子,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对她说:“嫁给我吧”。

  她虽然幸福无比,可仍然保持着女孩子的矜持,那眼睛里闪着狡黠的笑意:“那你给我个要嫁你的理由……”。

  他说,那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话音落后,他盯紧她的双目,拿起桌上她吃过的一枚果核放进嘴里,神色中有些紧张的说:“没办法,我已习惯上吃你剩下的那果实,如果你嫁给我,你来吃苹果,我来吃果核,这不是最佳组合吗……”?

  她突然间双目充盈了泪水……

  噢,那青青的苹果……

第8篇:我喜欢过你

  暗恋也疯狂

  他叫张扬,自信而充满霸气,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小狮子。说实话他并没有多帅,可是当我第一眼看见他那细长的丹凤眼和上扬的梨涡,我的心就被瞬间击中了。

  他当时戴着一副黑框大眼镜,斜身倚靠在篮球框架下,那一刻,他就像个超大马力的吸尘器,把我牢牢地吸了进去。在那个正被各种言情小说、偶像泡沫剧毒害的年纪里,我决定开始我美好而壮烈的第一次暗恋。就这样,那是开学第二天,我的目标就是他。

  虽然我们不在一个班,不过毕竟是在隔壁。为了制造各种偶遇,我经常出去逛,一次次从他的班级门前经过,偷偷看他在干什么。

  “他写字的样子好帅,他在写什么?”

  “他今天怎么穿蓝色的T 恤衫?”

  “他趴在窗台上看什么?”……我脑子里不断出现各种与他有关的问题,我羡慕他班级里的每一个同学。但是小狮子从来没注意过我,是呀,一个身高只有155 厘米、梳短发、裹在肥大校服里的女孩实在无法吸引他的注意。

  那段日子,我失魂落魄、异常敏感,我通过各种渠道打探有关他的全部信息,小狮子成了我上学的精神动力。

  时而欣喜、时而忧愁的我,甚至学起李白作了一首诗:君住二楼头,我住二楼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绿茶水。

  是的,小狮子最喜欢喝绿茶,每天都会几次去学校门口的商店买统一绿茶,这就成了我制造偶遇的绝佳机会。虽然我打小就不爱喝饮料,但为了小狮子我一咬牙也买了。

  可是小狮子同学还是一直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直到那天。

  我翘了体育课去小狮子班级后门窥视他,无奈身高有限,只能借助工具。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一块大石头搬到后门,双手抠着门缝踩上石头:“咦?怎么不在座位上?”我看着他空荡的座位疑惑万分,结果一不留神一脚踩空,“咣当”一声巨响,我摔了个四脚朝天。

  “你没事儿吧?”一个好听的声音从我斜上方传来。

  “没、没事儿。”我抬起头看见小狮子,站在我身边甩着手上的水。显然他是刚刚如厕归来,我脆弱的心脏越跳越快。

  “我拉你一把。”小狮子把手伸过来,那是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我的脸瞬间涨红。我颤抖地伸出手,拉住他的手,一股股电流通过他潮湿的手掌传到了我的身体。虽然我在脑中仔细计划着要如何道谢,可起身后只是勉强从口中挤出了“谢谢”两个字,而且声音像极了患了重感冒的小猫。他笑了笑转身离开,剩下我呆立在走廊里。

  那晚,我一遍遍地抚摸着握过他的右手,感受着他的气息。

  可不可以不悲伤

  “他对我笑了!”课间与小狮子相遇,他竟然对我微微一笑,我心里的小鼓马上高奏凯歌了,“他记得我,他记得我!”

  可是,还没等我将喜悦慢慢回味,小狮子就给我火热的心浇了个透心凉。他竟然早恋了!在学校三令五申、在老师围追堵截不准早恋的严打中恋爱了,而且对方还是一个人品和成绩一样差的女生!只不过班花的外表足以遮盖住她所有的缺点。

  当我收到姐妹的通风报信,来到校门口买零食的地方时,小狮子正在给班花买鸡肉卷。他抱着她,她欣喜而害羞地笑着,不过在我看来那笑容做作而猥琐。我气愤地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恶狠狠地说出了我人生的第一句脏话:“贱货!”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回了教室。

  我“当”的一下坐在椅子上,同桌小Q 马上放下手中的杂志,像中了五百万一样向我描述各种新闻,而我的脑子里想到的只有小狮子和那个班花做作的表情。小Q 还在唾沫横飞地八卦着班主任的各种罪行,她喋喋不休的嗡嗡声把我的神经拉至爆发的临界点,于是我把“失恋”的愤怒全部发泄在那个倒霉的同桌身上。

  我“刷”地一下站起来,把桌上的书本高高举起,然后重重摔在她的桌子上。她被我突如其来的行为吓得不知所措,呆呆地张大了嘴,下巴上还残留着星星点点的唾沫。我越看越生气,又一次把书重重地摔了一次。全班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们身上,大家似乎都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等着看接下来的好戏。

  “给我一个理由!”同桌带着明显的哭腔,说出了莫名其妙的一句话。

  我被她的话弄得摸不着头脑,如果她骂我,或者她也站起来摔书,我就可以找个借口和她大打一架,用以宣泄我愤愤不平的心情。可是她如此的一句话,我顿时变成泄了气的气球。

  “你要理由,我给你理由!”我瞪大了眼睛,顺势抄起她的书,朝门口甩去,“啪”的一声,书重重地砸在了刚好进门的班主任身上。然后我因无理取闹、欺负同学、袭击老师等种种罪名,被班主任罚在走廊站一周。那一天,我人生第一次说脏话,第一次和同学吵架,第一次罚站……全都因为第一次“失恋”!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不但要承受身体上的受罚,还要忍受内心的折磨。每天小狮子都会和班花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每次走到我身边,班花都会用充满嘲笑的眼神瞟向我,然后踮起脚尖在小狮子的耳边窃窃私语,最后两个人一起笑起来。那是怎样黑暗而悲惨的一个星期。

  那段时间里我变得消极而暴躁,每天都会用各种恶毒的语言诅咒班花。我假设了各种足以导致他们分手的情景,不过每一个假设都经不起推敲。

  最后,我决定向小狮子表白,做最后的努力。我绞尽脑汁,翻遍徐志摩的诗集,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

  我托人把信交给了他,然后剩下的就是忐忑不安的等待。

  我喜欢过你

  那日,小狮子托人约我放学后在篮球场见面。

  “如果他拒绝我应该不会约我,他约我证明还有机会。”我在心里盘算着。

  那天中午,我兴奋地狂奔回家,几乎把所有的衣服都折腾出来,但是哪件衣服都无法让自己满意。毕竟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约会,而且还是和小狮子。最后我偷偷带走了老妈过去的红色百褶裙和高跟鞋,把粉底眼影等化妆品也装进了袋子。

  那天时间过得特别慢,我幻想着各种开场白。最后一节晚自习,我佯装肚子疼,在厕所里完成了我人生的第一次“华丽变装”,粉底擦了又擦、眼影画了又画,换好衣服后我不敢回教室,只能在厕所里等待下课。

  当下课的铃声响起后,我既兴奋又紧张,我跑向篮球场,浑身都在战栗。那晚清爽的夜风吹起百褶裙,我仰望天上的星星,觉得离它从没有这么近过。

  我斜身站在篮球架下等,正如小狮子当时那样。我一遍遍练习着一会儿要说的话,可是我等到的竟然是班花。班花趾高气扬地走到我面前,得意地嚼着口香糖,环手胸前:“你不用等了,他不会来的,你也不照照自己,少做梦了……”

  她后面说什么我已经记不得,只记得当时眼泪一下就出来了。我转身泪奔,那双不合脚的高跟鞋也因此阵亡了。

  朝思暮想、牵肠挂肚的爱恋最终的结果竟然是这样,我感觉自己的世界天崩地裂。感情的挫败开启了我高中生活的奋斗时代。我拼命学习,每天把头埋在书本里,最终我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而小狮子只上了一所专科。

  一晃三年了,我被另一个男孩很轻易地征服了,原来那些以为无法割舍的爱恋,竟然会如此轻而易举地放下。后来在同学聚会上再见过小狮子一次,那时候的他对我所有的魔力都消失了,好像某个咒语终于被破除了,而那咒语曾经让我在他面前无法言语、无法动作。现在我面前的他,已经无法激起我心中的任何波澜。

  酒过三巡小狮子走到我面前:“其实,我以前喜欢过你。”“啊?”我惊讶地望向他。

  时光回到五年前,我在走廊罚站的那天。

  “她就是那个袭击老师的人,傻乎乎的。”班花在小狮子耳边笑着说。

  “没有,我觉得她很可爱。”小狮子回头看了我一眼,嘴角扬起漂亮的弧线。

  原来那封信并没有送到小狮子手中,而是被班花截下。

  那晚聚会结束后,我一个人来到江边,江风冷冷地吹在我脸上。可能,谁都会在那样的年纪里,有过那样单纯而傻傻的爱恋,而那种感情也终究只能定格在那个年纪里。

第9篇:会说谎的爱

  在同学们的眼里,他们是一对极为不相配的恋人。她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面容娇好,而他呢,空有一副大个子,长相却极为一般。可是她就喜欢他那傻乎乎的模样。

  两个人手挽手出门,已经习惯旁人那种眼神。她曾跟他说,我爱你,天长地久。

  他傻呵呵地笑,有的时候还会说:“我知道的,放在心里就好。”

  她却追着他大声说出那句话,搞的他面红耳赤,看着他害羞的模样,她大笑他的腼腆。

  恋爱遭到父母的反对,她只说我找到虽不是一棵“大白菜“,但却是一只“潜力股”,一粒有迸发力的“种子”。

  他在她的心里,的确是这样子的。她认为,他肯定会拼出一番天地,给她一个不豪华,但是温馨的家。

  可是,眼看着就快毕业了。他却并不着急找工作,跟同学在一起,不仅迷上了魔兽游戏,还玩上了开心农场。

  她的吵闹,每一次都被他稳妥地哄好。但是心里还是会难过,她不想自己看上的人,是如此糟糕的一个人。本来打算告诉他的那些话,也一直被搁浅在心里。

  实习时,她便在家里的安排下,进了一个不错的公司。他也早就听同学们议论说她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官儿。但是她却一直否定,说什么她父母就是工人阶级,也是好不容易才供养了她读大学,所以一定得找一个能挣钱有能力的男人,给她后半生的幸福。以至于到后来,他也搞不清真假。

  毕业后,他提过几次去她家拜访一下,却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他的心里有些不快,问她是不是看不上他了。

  她却态度坚决地说:“现在去,你怎么说?人家结婚是要有房有车的,你有什么?”一席话,搞的两个人都极不愉快。

  她经常会说这些话,去刺激他,但是他却总是说,暑假还没有过呢。再玩二个月,我一定好好去找工作,给你一个锦衣玉食的未来。

  他的工作一直都没有落实,他不着急,渐渐她也懒得说这些了。何况,刚进公司,有很多的事情要忙。而且,她身边已经开始有人追她了,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嘘寒问暖的。她甚至想,该不该为了自己的未来,重觅良人。

  周末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并不回避他,接着那个同事的电话,言语温柔,脸上的笑像是绽放的花朵。男同事的每一次约会,她都是花枝招展,百般细致的妆容赴约,完全不顾及已经如困兽般气愤的他。

  这些,像一把软刀子,在他的五脏六腑来回穿梭,外人看起来他们两个人挺好,其实他的心里,满是伤。难怪人家说,学校的恋情,总是靠不住。难怪宿舍的哥们儿说,大学的恋情,只适合玩玩,用情太深伤的只是自己。

  那晚,她说回家一趟。他没有应声。一个人呆在宿舍烦,便兀自去了学校旁边的小酒馆,一杯接着一杯消愁。

  不知道过了多久,学校门口来了一辆车,奥迪A6。他意外看见她从车里走下来,冲着车里的中年男子说“爸爸再见。”

  他目送车子走远,也目送她走远。他掏出手机,问她在哪儿。听他的语气是喝酒了,她生气得挂了电话。

  他赶紧追出去拉住她问,你为什么要骗我?你家的条件那么好,还有名车,你却跟我说你父母是工人,让我给你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却对我不冷不热的,玩弄我的感情。

  她咬紧嘴唇,一句话不说,默认了这些。在他咆哮着说完这些话,她只有一句话脱口而出:“我家有钱没钱,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就是要过富人的生活,你给不了我,我们分手吧。”

  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分手有什么,他当下就说:“行,后会无期。

  没几天,他们就都离校了。她在那个公司工作得心应手。他呢,去了南方,听说进了一个广告公司,已经是媒介总监。

  很多年后,一次同学聚会上,他带着漂亮的女朋友,向她敬酒,她一饮而尽。她隐瞒自己家境,说自己要过富人生活,只是以为只要他爱她,便会为她去振作,去好好工作,谁知道,他却没有。她只有说那些话去刺激他。

  有一种爱会说谎,明明爱,却说不爱。有一种爱,是脸上笑心里哭着说“祝你们幸福”,割舍自己,去成全他的幸福。

第10篇:情敌的救命情书

  她和他走出巴黎婚纱,正亲密地依偎着。

  走在9月温暖的阳光中,幸福像花儿一样绽放。还有10天,她就是他的新娘了。

  突然,他用力推开她并喊了她的名字:“青青!”她重重摔了出去。而他,被一辆失控的卡车撞飞了好远。

  她顾不得浑身的疼痛和跌落的婚纱照片,疯了似地奔去他摔倒的方向。看到他浑身是血,静静地躺在那里,她竟没有了任何反应。是周围的人和闻讯赶来的救护车把他送去了医院。

  医生检查后得出结论:患者脑部严重受损,即使实施抢救可以暂时保住性命,也是个植物人了。而“保命费”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如放弃治疗吧。

  医生的话如一根根针,刺痛她的心脏。她哭着求医生:“请您一定要救活他!一定要救活他!” 医生对他进行了多天的抢救,最后,他只有微弱的心跳和呼吸,就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并没有恐惧和绝望。她想:只要他还活着,只要他有生命,就有希望!所以,她就不能放弃!

  此刻,她已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甚至卖了他们的新房。她说:没有了他,房子也就没有了生命。要它有何用? 走投无路之下,她只好把他带出医院,带回了父母的家里。

  面对父母的反对和周围人的压力,她也曾偷偷地流泪,也曾想过要放弃。但最终她还是相信:她能唤醒他,他一定会醒来! 从此,她开始了漫长的呼唤。那一年,她24岁。

  刚回到家里的那段时间,他的身体一直很僵硬,只能躺在床上,进食流质食物。出院时,医生曾叮嘱她:像他这样的病人,常年躺在床上,很容易患上褥疮、血液窒流等疾病。

  每天,她都要给他翻身,进行关节按摩。每次,她都累得满身酸疼,整个人仿佛散了架。

  可他,只是那样静静躺着,没有任何表情。 除了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怀,她还一直记着医生的话,要唤醒他的意识。于是,她一遍遍唱他喜欢听的歌,说他们共同拥有的美好时光。

  躺在床上的他,依旧面无表情,神情漠然。她就那样望着他,望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咫尺之间恍如天涯,一种辛酸在心头蔓延。 深秋的一天,忙完了对他的治疗,她便低下头来整理他搬来的东西。突然,一串锈迹斑斑的钥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试着打开他一个上了锁的箱子,竟然打开了。

  她随便翻着,试图找出可以唤醒他记忆的东西。她看到了一只精美的包装盒,打开来,里面有一封信。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打开了。

  就在那一刻,她惊呆了,也后悔了! 信是那个叫梅的女子写来的。她知道,梅是他的初恋。她和他恋爱时,有时她无意提到梅的名字,他都会很紧张。

  这么多年了,他一直没有忘记梅,一直爱着她,珍藏着她的情书。 她恼羞成怒,甚至打算用放弃来报复他! 但唤醒他的决心,终于战胜了心底对他的愤怒。

  她开始心平气和的读那封情书:“Dear平子:收到你的信,我是那样的难过,但又是那样的开心。我知道,你依然在想着我,就如我一直在爱着你。也许,相爱不能相守,就让我们把彼此放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吧,让我们的爱,和思念的心一起跳动……”

  她发觉,他的嘴角竟然咧了一咧,有了微笑的动作。

  她感觉天旋地转。多日来,自己千辛万苦地刺激他的记忆,却没有任何效果。而唤醒他的记忆,让他有微笑意识的,竟然是他初恋情人的一封情书! 昏迷的四个多月里,他第一次有了这样完整的动作。她竟激动地趴在他的胸前,像欣赏着一件艺术品般欣赏着他嘴角的那抹微笑。

  突然,他的表情又恢复了木然。她又抓起那封情书,大声地朗读起来:“平子,我知道你已经有了女朋友。也许有一天,我也要嫁做他人妇。也许,我们会越走越远……但,不管生活怎么改变,我爱你的心,一如从前。深爱你的梅。”

  第二天,她去医院找主治医师。医生告诉她,每天凌晨是人的记忆力最好的时候,如果能在这个时间段对病人进行“唤醒”,效果比平时要好得多。

  从此,每天凌晨4点,她床前的灯会准时亮起。橘色的灯光,温暖地打在她爱的人身上。她倚在床头,给他读那封情书。尽管不是每次都会有效果,但她坚信:他会醒来的,他一定会在某天醒来。

  暖暖的灯下,她一遍遍读着那封情书,心如刀绞。那是自己情敌的情书,如今,却成了他爱的男人的救命良药。 想到这里,她的心便会一抽一抽地痛。委屈的泪,会滴落在那张精美的信纸上,悄悄蔓延开来,有些字开始模糊不清了。但那封情书,三百多字,已经深深刻在她的心上了,这一生都不会忘记。

  她就那样读着,从未放弃过唤醒他的决心。 她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那日,她像往常,在灯下读那封情书。她刚读完,就听到他哈哈的笑声,那声音是如此清晰。那是他昏迷以来,第一次发出这样的声音。听到他的声音,她喜极而泣。

  同时,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把电视机放在他的视线之内。慢慢地,他看到电视里的人物表情,开始有了喜怒哀乐的情绪。

  他会哭了,会笑了,会通过哭或笑来表达自己的悲伤或喜悦。 她再次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惊异地发现,他已经恢复了部分记忆、触觉和感情,已经不能算是植物人了。这样的病例,在医学史上都是一个奇迹。一个被医生宣判为植物人的病人,竟然在昏迷了快9年后,奇迹般地恢复记忆和知觉。

  在她的精心呵护下,他恢复得更快了。她再次帮他翻动身体时,他的手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配合她了。那日凌晨,她像往常那样拿出那封情书,在温暖的灯光下读给他听。

  突然,他望着她的脸,许久,许久,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喊她:“青……青。” 她的心,在凌晨的灯光下,那么惊喜地跳动着。

  他,终于开口说话!

  他,终于记得她了!

  她掩饰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不已,轻轻问他:“阿平,你会说话了,你记得我是谁了?”

  他的眼里流露出平日少有的温柔,他看着她,重重点点头。

  至此,他已经躺了9年之久。在这漫长的9年中,他竟然没生过一个褥疮,没患过一次感冒。

  9年,三千多个日夜,她读那封情书,心被刀割三千多回。 第二天凌晨,当她再次准备读那封情书时,他惭愧地把手放在她的手上,说:“青……青,对……不……起,撕……撕了……吧。”

  她激动得热泪盈眶。她知道,她和他之间,再也不用那封早已破旧不堪的情书来交流了。她在温暖的灯光下,深情呼唤了他九年。正是她那声声穿过心海的呼唤,他才有了记忆,有了感情。 她像教一个孩子似的,教他学说话,学走路。

  在爱情的力量下,他迅速恢复了所有的记忆。他记得:她是他的未婚妻,还有10天她就是他的新娘。而他,却整整昏睡了9年!

  他对她说:“青青,这么多年你辛苦了,我要补偿你。我们重新去拍婚纱照,我要为你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 她早已流下了幸福的眼泪,紧紧依偎在他宽大的胸前,那么安全,温暖。

  那一刻,她不再感到孤独无助。 婚礼那天,他们的亲戚朋友都去了,这个城市被爱感动的人们也去了。他们用友善的目光,祝福他们,祝福这对历尽苦难的新人。

  她用微笑告诉所有相爱的人们:爱情,不只是花前月下的你侬我侬,而是大难来临时,两个人以相依的姿态站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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