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迷失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4-10-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她没能长成一个坏女孩
安琪说,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长成一个坏女生。微胖女孩的凌乱美
安琪是一个微胖的女孩,脸上长着点点雀斑煞是可爱,头发不长不短,可是她扎起马尾以后,我就成了班上仅存的一枚短发女生。她并不在意自己的发型,刘海三七分,挡住视线了就剪。后面的头发扎得很低,因为头发尚短的缘故,我从后面看她,不论哪个角度都觉得她的发型像中年大妈。
她说她喜欢凌乱美,就像韩剧里女主角的飘飘长发被风扬起来的样子,带有一种不可言语的凄美,再配上那黛玉妹妹似的忧愁眼神,活生生一个乱世佳人的模样。只是,安琪眼中的凌乱美未免理解得有些肤浅了吧,不梳头发叫凌乱美?安琪,我只想说,你只做到了前面两个字。
安琪的五官并不出色但属于端正的范畴,可她还是会为自己的容貌感到不自信甚至是自卑,她偶尔会发发牢骚说自己又矮又胖又丑,这个时候我会摸摸她的头告诉她:“这世间不可能人人都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总有人长得好看,有人长得不那么好看,但是上帝在关上一扇门时也会善意地打开一扇窗。”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絮絮叨叨些什么,但是我相信她会懂的。所以,即使班长在口香糖的包装纸上写了“你最近怎么越来越胖了”这样令人有拿鞋底拍他的冲动的话递给她时,乐观豁达的安琪还是会微笑着在背面写上“你这么说就是以前我很瘦喽”,然后递给欠揍的班长。
上帝做证,安琪是个好女孩
上帝知道,玉皇大帝也知道,安琪是个好女孩。
安琪和每个人说话时都是温声细语的,看到地上有倒下的扫把或者吹落的试卷,她都会主动捡起来,她会在烈日当空时把自己仅有的伞借给别人,平时向她借什么东西她也从不会拒绝,路过讲台时她会顺手把黑板擦干净……我一度怀疑安琪是不是有另外一个名字叫雷锋。
安琪是那种典型的三好学生,从不迟到早退,黑板上布置的作业她都会按时完成,上课时不玩手机、不吃零食、不睡觉、不开小差。她从来没有上过老师的黑名单,班干部们的扣分表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安琪乖巧得甚至有些无趣,就是在这样一副乖乖女的模样下,却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叛逆到骨子里的心。
安琪是个小资女孩,周末会乖乖地待在教室学习,会在宿舍的阳台上养花,会在寂静的夜晚打着台灯看陶立夏的书,也会在学校周末影院盯着《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里的吴亦凡犯花痴。
至于梦想,她也觉得自己有些搞笑,小时候幻想着长大以后可以成为黑社会老大的夫人,长大以后想嫁给一个外国人或者做一个在外国居住的华裔,做一个好妈妈,所以她在努力地学英语。
最颠覆我三观的不是这些小而真诚的梦想,而是她曾经最想做却没有去做的事。她甚至跟我说她是在坏人堆里长大的,对此,打量一下她全身上下规规矩矩的校服装扮以及那容易被人欺负的善良得跟玛丽苏剧里的小白兔圣母女主的温柔眼神,我只能无奈地翻个白眼,然后平静一下我加速的小心脏。
我略带调侃地说:“你怎么不学啤酒店老板写本《吉尼斯纪录大全》好方便吹牛呢?”
安琪一副“就知道你不信”的不在意的表情,对我不多做理睬。她转过身,手撑在阳台上,目光放远遥望天空。夏天的天蓝得很纯粹,没有一丝杂质,云卷云舒间尽显洗净铅华的纯洁之感。
在阳光下肆意灿烂的恶魔
安琪对自己的定义是魔鬼。
她一直觉得自己内在的世界是腐烂的楼兰,她叛逆地想学坏学生那样骂粗口,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纹身,想开辆拉风的摩托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早恋……
她说,魔鬼也可以在阳光下肆意灿烂。虽然我一直不明白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她还是那个美好善良的安琪。
天空是善良的,白云是善良的,阳光更是。那么,喜欢蓝天、白云、阳光的安琪虽然不是天使,但她也一定是善良的。
安琪高中以前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说出来让人以为是八点档的电视剧情节。小学时,她是和附近的坏男生一起长大的,他们天真无邪地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时的安琪因为成绩好理所当然地成了扎在坏小孩里的“大姐大”,自然也干了不少坏事。组队去偷人家的番薯时,安琪是队里唯一一个女孩,所以她都是留下来放风而已。他们还去田垄里偷甘蔗,在骑单车回去的路上一个接一个排火车似的,至今安琪还是会觉得那个场景充满滑稽感。
他们干过把讨厌的同学的书包从楼上扔下去的恶劣行为,安琪也有和男生打架打得很凶的经历,至于逃课、说粗口、不交作业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坚强倔强的安琪从来没有为打架受伤而哭过,就是有一次手骨折了也只是痛得流眼泪而已,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哭。
就这样疯疯癫癫地野了五年,升到六年级,因为成绩好,老师一直以为安琪是个乖乖女,就本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把她调去成绩好又听话的女生堆里。不过她还是会和那群痞痞的但很讲义气的男生一起玩,关系却不如从前密切了。和那些听话的女生接触以后,安琪开始尝试着写作业,回家以后再不是厌恶地把作业本像垃圾一样拎出来做做样子就完事,而是认真对待,端正作答。
她没能长成一个坏女孩
安琪因为女同学一句“你一个女孩子不觉得害羞吗?”而决心改头换面,曾挂在嘴边粗俗至极的言语她通通换掉,慢慢成长为一颗根正苗红的明日之星。在六年级那一年,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从灵魂深处开始净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安琪喜欢上了一尘不染的蓝天。
小升初考试,安琪如愿和那群将她感化成功的女生考上了同一所中学。然而那个暑假,她却鬼使神差地转学到了那群坏学生的中学,是什么原因呢?安琪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在那些女生说要去她家却很害怕那群坏男生时,她本能地维护他们说:“干吗要怕他们,他们虽然有点坏,但很讲义气啊,你一有困难他们就会挺身而出!”当女生们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时,就预示了这样的未来吧。
然而,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上初中以后,安琪因为成绩好被分配到重点班,那群曾经和她称兄道弟的男生们都在差班。本来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们还是避免不了渐行渐远的命运,无法一起同行的伙伴最后都会沦为陌路。
安琪没有过多地去反抗和挽留,欣然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她重新收拾好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最后她考上了现在的学校——全市最好的中学,至于那群男生,后来听说他们都退学了。
安琪还是没能如愿长成一个坏女孩。
如今,即将要升上高三的她偶尔还是会抱怨自己不是一个男孩子,还是会像以前那样爱幻想。她慢慢地喜欢上了复古老旧的房子,喜欢去书店买一些好看的明信片,还保留着用怪异的方法做菜的习惯,把苦瓜切成丝、炸鸡蛋、煎香蕉……
安琪说,她在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好人。
第2篇:一套爱的针法
安德鲁在美国俄勒冈州彼特兰市经营一家纺织厂,他生产出来的面料坚固柔滑,拥有很多项国家专利。安德鲁一直悉心管理着这份产业,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然而这一切都在一天之内改变了,在这一天,安德鲁和妻子签了离婚协议。这个虚伪的女人不仅背叛了他的感情,还利用他们的婚前协议骗走了纺织厂的专利。
没有了专利,纺织厂的生意一落千丈。沮丧的安德鲁陷入人生最低谷。在这万念俱灰的时候,安德鲁选择用旅行放松心情。
一天傍晚,形容憔悴的他正背着沉重的行李在山间公路上徒步前行,突如其来的一阵暴雨从天而降。安德鲁脚下一滑,整个人翻下了山坡……
当安德鲁睁开眼的时候,他在一个温暖的小屋里,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旁边放着一身换洗的衣服,不远处有一个黑发披肩的姑娘,正一针一线地缝着什么。
“谢谢你,是你救了我吗?”
听到安德鲁的话,姑娘浅浅地笑了,她放下手中的活计,为安德鲁端来肉汤,轻轻地说:“我不管你从哪里来,不管你到哪里去,路过的都是客人,如果你愿意,就在我这里安心养伤吧。”
不知道为什么,姑娘短短几句话一下子使安德鲁冰冷的心回暖了,他对这个安静美丽的姑娘有着说不出的好感,她的温柔和淡泊深深地吸引了安德鲁。
安德鲁在这间小屋里住了下来。时间一长,他开始观察起这个叫做玛吉的姑娘来,他发现玛吉每天都在做衣服,凭着自己对纺织品的敏感,安德鲁发现,玛吉的手艺绝对不同凡响。她的针脚细密工整,而且富于变化,衣襟上图案层次分明极有动感,她简直称得上是一个纺织艺术家。
当安德鲁好奇地问起玛吉这非凡的技术,姑娘羞涩地笑了,她说“这是我家祖祖辈辈流传的一套特殊针法。”玛吉的话让安德鲁心头一动。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安德鲁舍不得走,玛吉也从来不问他什么时候离开。其间,安德鲁一直盘算着怎样劝说玛吉跟自己回去。他想要玛吉的技术,更想要玛吉这个人!
终于有一天,安德鲁忍不住开口了,他支支吾吾地说:“玛吉,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想聘你做我的技术总监。”
安德鲁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玛吉坚决地说:“我不想做你的技术总监。”
安德鲁的心一下凉了,可更令他吃惊的是玛吉的下一句话。她大声说:“如果你要我做你的妻子,我就跟你走!”
这是真的吗?安德鲁又惊又喜,他喜欢玛吉,能娶到这样的妻子,是他梦寐以求的事!
第二天,安德鲁打点好行李,就准备回去安排婚事,玛吉则要等父亲回来争取他的同意。
和玛吉分别的日子显得特别漫长,可是当安德鲁安排好一切,回到玛吉的林中小屋,迎接他的却是空荡荡的房间。在屋子里,安德鲁发现了自己曾经破损不堪的那件衣服,玛吉已经把它补好,衣服上还放着一张纸条:“父亲不同意我和一个白人结婚,你再也不会找到玛吉了,再见!”
失魂落魄的安德鲁垂头丧气地走在路上,手里攥着那件玛吉亲手织补好的衣服,他不敢相信自己失去了玛吉。
从那之后,安德鲁四处打听玛吉父女的消息,可是都没有收获。心痛寂寞时,安德鲁就拿出玛吉补好的那件夹克衫,轻轻抚摸细密的针脚,就像抚摸玛吉勤劳灵巧的双手。
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安德鲁又一次拿出夹克衫,含着泪注视玛吉织补过的痕迹。
突然,安德鲁像是发现了什么——玛吉的针脚密布在衣服的破损处,针针精巧,细致无双,可不知道为什么,夹克衫后襟上有一小块,明明没有破损却也缝上了细密的针脚。
这是什么?是图案吗?好奇的安德鲁仔细地观察起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当安德鲁意识到那图案的真正含义时,他拿着衣服的双手几乎颤抖了。图案不是别的,正是一套针法,玛吉是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祖传的针法教授给他!
就在安德鲁一针一针观察针法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图案的最下方隐蔽地绣着几个字母,拼起来就是:安德里斯。
安德里斯这应该是一个地名,难道这是玛吉在暗示自己找寻她的线索?安德鲁兴奋极了,他又一次踏上了寻找玛吉的旅程。
终于,在一个名叫安德里斯的小镇,他打听到了玛吉父女的消息。当他敲开玛吉家门的时候,迎接他的正是玛吉花一样的笑脸。
他望着美丽如初的玛吉,嗔怪地说:“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呢?”
玛吉笑了,她把安德鲁拉进屋子,拿起了桌子上的针和线,说:“来,我教你最后一针!”
“什么最后一针?”安德鲁愣住了,玛吉却笑得合不拢嘴,原来,那件衣服上的针法少了最关键的最后一针,如果安德鲁只是贪恋针法而不是真心爱玛吉,他得到的将不过是一套粗糙低劣的针法!
安德鲁把聪明可人的玛吉拥在怀里,会心地笑了。如果不是自己思念玛吉,睹物思人,他会发现这套针法吗?如果不是他真心爱恋玛吉。他会获得那宝贵的最后一针吗?
安德鲁知道隐藏在衣服上的这套针法是玛吉对他的爱,也是玛吉对他的考验。
安德鲁用玛吉的针法申请了专利,挽救了公司。他把这种针法取名叫玛吉针,那是一套爱的针法,它补好了一颗破损的心。
第3篇:原来他也在这里
1 情书掉进马桶里那时我正捧着刚买的烫嘴山芋往前走着,我没有别的毛病,就是嘴特别馋,喜欢吃门口马老头的烤山芋,算命的说我不到25岁不会谈恋爱,我22岁得好好享受青春。
所以,大学四年我没有恋爱。一是没看上的,二是也没有看上我的。
我跟李宇春似的,天天牛仔裤,翻着几个洞,和班里所有男生全是哥们儿,再说,身高也是问题,一米七五,班里最高的男生一米七六点五,和他站在一起,我扶着他的肩说,“我如果再穿高跟鞋就是班里海拔最高的了!”
你说,能有谁追我?所以,我还是自己哄自己玩。
所以,当杨小昭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看着这个顶多一米七四的男生说:“你有事吗?”
他交给我一封信,“麻烦你转给周素素。”
周素素是我的下铺,死党。
“原来是让我当信使咧,我说你直接找她不就得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啊。”
“写信抒情是我特长啊。”
我这才正眼看了两眼这个特别会抒情的男生,还算顺眼,有鼻子有限,而且,穿着格子衬衣,带着个篮球,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放着一本海子诗集。
“好吧,”我说,“我帮你这个忙。”然后我自作多情地问:“你怎么会认识我?”
“谁不认识你啊,计算机系最高的女生!搞得男生特别郁闷的女生。还有,那次模特大赛你不还得了个鼓励奖吗?”
“你才鼓励奖呢,我是三等奖!”
兴高采烈地往回走,边走边吃,到宿舍楼门口,烫嘴山芋刚好吃完。肚子疼了,于是跑到卫生间,方便之后才发现,信,掉到了卫生间里,冲跑了,转眼就没了!
我的天啊,那是杨小昭的情书啊!
茫然间不知如何办,打了杨小昭的电话,他说:“这么快!”
我说:“不是,有要事找你。”
2 我们成了吃友
“这样吧,”我说“不如你再写一封吧,那封信,我不小心冲到卫生间下水道去了!”
他看着我,青筋都暴了出来,“你,你,你怎能这样,那是我费了好大的劲写的啊,你知道我查了多少词典,用了多少形容词吗?我写了3天啊,这精神损失,你得赔。”
我想我真是够倒霉的,我干吗要遇到杨小昭,干吗要接这个活儿。哎,无奈之下,我请杨小昭在小饭店里吃了拉面,他吃的牛肉面,我吃的素汤面,为了安慰他受伤的心灵,我还要了一瓶二锅头,几个小菜。
我说:“杨小昭,喝点儿小酒,今天晚上加个小班,明天写出来我再给你送去。”
这次的情书,杨小昭又写了3天。3天之后,我接了情书就递给了周素素。
周素素说,干什么呀?我说:“情书呀,杨小昭给你的。”
周素素嫣然一笑:“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他恰好错过,昨天,我和我湖北老乡刚吃了定亲饭,我犹豫了好久是要杨小昭还是要他。现在,我决定了,我要我的老乡吧。”
哦,我的天!就是说,如果我前两天送到情书,那么,杨小昭就可能成为周素素的情侣?
当我把这巨大的不幸的消息告诉杨小昭时,他郁闷了5分钟说,“不行,你还得请我吃饭,还得安慰我这受伤的心灵。”于是,我们继续吃饭。
这次吃饭之后,我们就成了吃友。反正离毕业还有不到半年,反正我们俩都没有恋爱。两个人吃饭总比一个人好吧。
我无意和比我矮的男生谈恋爱,当然,杨小昭更不敢有这个奢望,他说,我这样的女生,是给一米八以上的男生准备的。
在吃了第N次饭之后,为了报答我这么安慰他受伤的心灵,他把他们系最帅最高的男生介绍给我了。
果然是帅,一米八三,还特别像裴勇俊。
我说:“你介绍的这个是师奶级的杀手,恐怕会花心。”可我真是好色,我喜欢好看的男生,于是,我很热情地开始与一米八三约会,并且开始在脸上涂脂抹粉,并且尝试穿裙子。
有几次路遇杨小昭,他揶揄我穿上裙子像人妖,说我完全失去了那种特立独行的气质。
我说:“你纯粹是嫉妒吧,看着我幸福难受吧?这样,你去插周素素一足吧,反正男没婚女没嫁,谁都有争取当上正房的自由。”
那段时间我十分讨好一米八三,一米八三说让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他说我短发不好看,于是我试着留长发;他说我应该画个蓝色眼影,于是我画个蓝色眼影:他说女生不能吃蒜,于是我不吃蒜。
可与杨小昭在一起,我不仅哈哈大笑,我还吃蒜,我还素面朝天,我还当着他的面把鞋脱下来,把腿盘上和他唱东北二人转!
就是这样,一米八三还是说了分手。
与一米八三分手,我居然一滴眼泪也没落,我仍然举着烤山芋吃,仍然趿拉着鞋子穿着麻袋片子的衣服满校园逛。
遇到杨小昭时,他叫我:“哥们儿,来,上来,哥哥带你兜风去。”
我坐到杨小昭的自行车前,穿过四月杨花,哈哈地笑着,好像一个没心没肺的人。
3 离开他怎么会惆帐呢
毕业了,终于要毕业了。
我偷偷写了到西藏去,我要去支边,我不喜欢在太热闹的大城市。虽然父母可以把我留在政府机关,可我一意孤行,一定要去西藏。
没有人知道我要去西藏,我天天嘻嘻哈哈,还是爱吃零食,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
学校里,我短发,哼着《菊花台》,看着最新流行的小说,我这样快乐,这样没心没肺。
快乐里惟一的惆怅是——我不能和哥们儿杨小昭喝点儿小酒了。
那个小洒馆,常常是我和他,对饮着,疯着,他给我讲天文地理。我给他讲张爱玲、陆小曼、孔子、卡尔维诺,我们对着吹自己从这里或那里刚捣腾来的学问。
酒馆的老板都认识了我们。
他说:“看人家这对多般配。”他居然认为我们是一对。天知道我们连手都没有握过。
周素素说:“杨小昭除了个矮点儿没什么不好,要不,你就……”我说:“你住嘴,你忘记我说过的话了,非一米八以上的不嫁!”
所以,我一直当杨小昭是我哥儿们,所以,在分离的时候我说:“再见,哥儿们,再见啦。”
送他上火车的时候,我一边跑一边嚷再见,嚷到最后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我才发现,我怎么好像有点喜欢这个个子比我矮的男生?
不然,我怎么会有眼泪?
不然,我怎么会有惆怅呢?
4 原来他也在这里
我被分配到西藏阿里的一个中学当老师,天苍苍,野茫茫了,连个人影都看不到,树都那么少。
所有的都成了美好的回忆。
甚至,我不再恨一米八三另寻了新欢。我关掉了手机,这地方信号不好,半天也说不了一句话,干脆修身养性,把所有精力投入到学生身上。
半年之后,我又黑又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当年的那个女孩了。
校长让我做为一名优秀老师,代表学校去拉萨开会。我是第一次出公差去拉萨,当我上台发言时,我发现台下坐着一个人。
怎么会是他?
怎么可能是他?
但真的是他,我的酒友,我的哥们儿杨小昭,坐在第三排,胸前也戴着大红花。
我“啊”了一声,匆匆念完就飞了下去,而他也冲我飞了过来,我们在众目暌睽之下就拥抱在了一起,所有人看着我们目瞪口呆!
原来,原来他也在这里!
毕业时我知道,还有一个男生也来了西藏,我并没有打听是谁,原来是杨小昭,原来是他啊!
那天,我们静静地坐在拉萨广场的草地上,看着纯净的天空,我问“为什么你来西藏不告诉我?”
他说:“因为我问过好多人,没有人愿意来西藏,我想,那么,让我一个人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吧。”然后他问:“为什么你也没有告诉我?”
我笑了笑说:“我总以为,这世上没有和我有同样梦想的人。”
当我们转头看着对方的时候,我的脸红了,他的脸也红了。
他说:“来西藏后,我妈说,大概没有姑娘会嫁给我了。”
我对他说,我妈也说了,大概没人会娶一个又黑又胖的姑娘了。
“要不——他轻轻说,要不——我娶?”
“要不——我轻轻说,要不——我嫁?”
湛蓝的西藏天空下,他的手,绵绵如小蛇,轻轻伸过来,紧紧地,紧紧地扣住了我的手!
第4篇:你在我的心上
16岁那年,我随妈妈调到了爸爸工作的城市,进入市一中插班读高二。上学第一天,我不小心弄掉了自己的隐形眼镜片,茫然地在校门口摸索,一个男生帮我找到了它,我也因此认识了李皓。
李皓是个活泼开朗,有着阳光般笑容的高个子男孩,正读高三。
我们常常像两只快乐的小老鼠,在课余玩得不亦乐乎。有时我真佩服他,玩的时间那么多,可学习成绩一点也不含糊,总是名列前茅,尤其是数学,经常是满分,这令我这个“数学傻瓜”惊叹不已。
他天天放学后在校门口等我,然后我们一起去附近的一间冷饮店,一边喝冰水一边做作业。他一本一本地把他用过的复习资料交给我,一道题一道题地细心帮我解答。
在他的帮助下,我的数学成绩一点一点地上升了。我们仍旧在一起嘻嘻哈哈闹个不停,他仍旧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扮各种鬼脸,模仿滑稽小丑的样子,直到逗得我哈哈大笑。
我喜欢和他呆在一起时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感觉,也喜欢他拍拍我的头,笑着叫我“小老鼠”。
李皓终于考到了北京,进了他梦寐以求的好大学,看到光荣榜上那熟悉的名字,我的泪禁不住滑下来。
我也进入高三了。整整一个暑假,都不曾有李皓的一点讯息。我知道,他已经拥有了更广阔的天地,不会记得我了,不会记得曾经的“小老鼠”了。
我把所有的心情都收藏起来。一心一意投注于学习之中。
开学不久,我收到了他的一封信,里面只有一张白纸,上面只有一个字:您。
我淡淡一笑,随手把它扔进了字纸篓,只是业已平静的心湖还是泛起了阵阵涟漪。
他的信很准时,每周一封,每次都是一样,一张白纸,一个“您”字。信的频繁程度和相同的地址令班主任老师起了疑心,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旁敲侧击,要我不要分心。
我懂她的意思。我没有分辩,一言不发地把李皓的信拿过来,一封一封地拆给她看,直到她目瞪口呆。
终于,我也走过了七月。赌气填了南方的一所大学,我只想离他远一点。
军训刚完,收到爸爸转寄过来的他的信,简洁而有力,解释他前一个暑假回了老家为奶奶奔丧,回来时已临近我开学,不想惊扰我的情绪。最后,他用很重的笔迹写了一行:“您,就是———你在我的心上,你可以把这个字在今年的情人节回送给我吗?”
第5篇:妻子此生最大的心愿
她是个时装模特。那天黄昏,她表演归来,打车回家时忍不住轻轻哼着歌。男友早就打来电话,他已在餐厅订好位置静候她,还要送她一件神秘的礼物。两人相恋三年,感情甚笃,虽然分别不过几天,她还是悄悄渴盼着尽快看到男友那张英俊的面孔。
她愉快地浏览着窗外的风景,无意中发现,双手握着方向盘的司机居然在打盹!
没等她喊出声来,汽车已冲向路边的护栏,只听“呯”一声巨响,她眼前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她渐渐苏醒,发现自己躺在医院洁白的床单上。
阵阵剧痛袭来,她想翻一下身,却发现根本无法动弹。白发苍苍的母亲守在在床边,布满皱纹的脸上泪水纵横。
她想要为母亲拭去眼泪,却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我的胳膊呢,我的手呢,我到底怎么了?”
车祸发生后很久,她一直无法接受残酷的现实。失去双臂,不仅意味着再也无法从事心爱的模特事业,而且生活无法自理,还会失去美好的爱情……
她一直拒绝他来探望。尽管,他送来的鲜花,静静地摆在床头。母亲天天陪护她,根本没空做饭,可护士送来的保温桶内,每天饭菜的花样却不断变化。
她闭上眼睛,也能闻得出那熟悉的味道,那是他为她做的红烧肉、为她煲的营养汤……
三个月之后,办完出院手续,朋友带着她,驱车驶向完全陌生的街道。
就在她疑心走错路时,车子平稳地停在一幢单元楼下。他手捧鲜花,面带微笑,拿出一串亮晶晶的钥匙说:“这就是我送你的礼物,咱们的家!”
推开房门,她发现房间内所有的布局和装修,都是她喜欢的风格。历经人生的劫难之后,难得他还能如此痴情。
她倚着他温暖而坚实的肩膀,忍了很久的泪水,潸然而下。
他们结婚了。
早在婚前,他为了方便照顾她,特意换了离家较近的单位;他扎起围裙做饭,餐餐都是她喜欢的口味;她喜欢干净,他总是抽出时间,收拾房间;怕她独自在家郁闷,他每天都将电视机调到她最喜欢的频道……
那天是情人节,他们一起看一档电视节目——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个女孩,问她们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想要表达什么样的愿望。
他歪过头问她:“说说,你的愿望是什么?”
她的脸上,闪过一抹不易觉察的悲伤。
他笑着说:“好,我来猜猜!你的愿望是,把老家的父母接来,让他们在城里安度晚年,那我明天就给他们打电话……”
她不说话。
他继续猜:“想去看海?没问题!我努力一下,只要这月再签下两笔合同,我就能领到一笔丰厚的奖金了!等到天气暖和了,我就带你出发!”
她仍然摇头。
他狡猾地一笑,小声说:“你最大的心愿,是想有一个宝宝,男孩像我,女孩像你。明年吧,等房贷还得差不多了,你的身体也调理好了,咱们就把这件事正式提上日程……”
她羞红了脸,却仍然摇头。
那天晚上,他绞尽脑汁,不知提出多少设想,都被她一一否决。他很不甘心地认输,请求她说出答案。她却淌下眼泪,转向卧室。
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一定要解开这个谜团,不管她到底有什么心愿,他都要努力帮她实现。
可是,命运又一次和他开了个玩笑。半年后,她被诊断出患了胃癌。
她走了,他独自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望着墙上她的照片,伤心地想:她离开的脚步太匆匆,他连她的心愿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天,他打开电脑,登陆她的空间,无意中发现,就在半年前,她在一篇日志中写道:“我此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拥抱我的爱人,哪怕只有一次也好……”
他握着鼠标的手颤抖着,泪水顺着脸颊,大颗大颗滴落在键盘上……
第6篇:自行车上的单恋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
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
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一直很想告诉小艾我的想法,我偷偷地给小艾写信,但又一次次地撕掉,因为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唐突而破坏了我与小艾的关系。无数次的写信撕信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在一次送她回家后,我把信丢给了她,然后,狼狈地逃掉……
我不愿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小艾不再让我送她。她变得冷漠、陌生。我后悔自己不该给她写信,原本单纯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小艾最终还是给我回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我们该好好谈谈了。我们相约在校园后面的小树林,见面的结果是,我们谁也没说话,先沉默,后来她大哭,哭得我魂飞魄散六神无主。我知道她为什么哭,因为我的话伤害了她,她一直不愿意告诉任何人她的家庭,她的生活。而我,却在知道她的秘密后,毫无顾忌地告诉了别人。看着她伤心至极的样子,我心痛极了,后悔极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第7篇:从天而降的爱情
我上大三那年,同宿舍的老大对同在一个系但不同班的一个女生产生了爱意。由于那个女生正好是我的同乡,而老大自己又没有胆量直接找人家,老大便找我帮忙。他将一个粘贴好的信封递给我,谄笑着说:“老三,你们比较熟,还是你交给她比较合适,我怕她连我是谁还不知道呢。”
我嘿嘿笑着说:“听说校外南边街上新开了一家涮鱼店……”我故意打住不说,只拿眼瞧他。
他见状立刻会意:“我请你,小意思。”
真的拿了那封情书要送给女同乡的时候,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我也很喜欢她。
她一头短发,眉清目秀,皮肤很白,虽称不上特别漂亮,但相对那些花枝招展、爱玩爱闹的女生,她更内敛、沉静。中文系已经有好个人追过她,甚至外系的男生也有,但都被她拒绝。我之所以没敢轻举妄动,就是担心被拒绝,我好歹是班里的团委书记,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若也被拒绝,多没面子。
上晚自习时,我来到她的教室门口,推开门让最前排的同学叫她出来。走廊里静悄悄的,我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那感觉就像我在追求她一样。
她出来了,她随手关上身后教室门的一刹那,本来想好的话我竟全忘了。她先开了口:“哦,你啊,找我有事吗?”
我支支吾吾地说:“没事。哦不,有事。给你信。”
我把信递到她手里,她明白了怎么回事,脸一下子红了。我正想说这是我室友给她的信时,隔壁教室一个同学开门向这边走来,我来不及说话便连忙逃也似地走了。
星期六傍晚吃完晚饭,我正要和同学下棋,老大说什么也要拉着我去图书馆。我正好也想去查资料,便与他同往。图书馆还没开门,我们在门外等。老大今天打扮得很帅,头梳得油光锃亮。
我打趣他:“穿这么规矩,有约会啊?”
他矢口否认,却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老三,我回宿舍一下,你给我占个座啊。”随完就一溜烟跑了。
我正纳闷,一转身,却见我的女同乡刚好走到我跟前。我忙说:“你来了!”她的脸红扑扑的,点了点头。
门开了,我们一块儿进去。我找了三个人的座,热情地邀请她同坐,她便坐在了我对面。
等找了书来,我却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便没话找话。我问她:“你对我宿舍老大的感觉怎么样?”
她疑惑地瞪了我一眼,似有不悦。我忙改口:“那封信你看了?”
她似乎很害羞,轻声说:“看了。”
我心里不禁醋意大发,心想老大这小子看来有戏,便心有不甘地追问:“你同意了?”
她顿时低下了头,一脸娇羞,一只手在纸上乱写着什么。我见她不回答,也不再问。
直到我们从图书馆出来,我也没见老大出现。我和她一块儿往外走时,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冲动,便约她到操场走走,她很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绕着操场走了好几圈,期间说了许多家庭、理想之类的话。走累了,我送她回到她宿舍楼下,互道再见后,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心里五味杂陈。
我正想转身离去,却见她又跑了回来,往我怀里扔下一件东西就又跑了。我仔细一看,是个信封。我心脏剧烈地跳动,感觉好像要跳到嗓子眼了,我狐疑:是给我的?信封并没有封口,我几步跑到一个路灯下,双手抖抖颤颤地拿出信。
她在信里写道:“其实我也喜欢你很久了,直到前天晚上看了你写给我的信,我才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你约我今晚见面,自我和你坐到对面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既然你为了我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那我也放下我的矜持……”
天啊,她这封信就在我的对面、在我的眼皮底下写的,怪不得刚才往操场走的路上她说去小卖部买点什么。
后来我才知道,老大在给她写的信里竟然没敢署名。那晚约会的时候,老大一个人心虚,想叫上我给他壮胆。但是,真看到女同乡出现的那一刻,老大却顿时没了勇气,临阵脱逃了。而这,恰恰阴差阳错地帮了我的大忙,成就了我的好事,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爱情啊。
几年后,女同乡早已成了我的妻子,老大当然也娶了老婆。
每次谈起这段往事,老大总忘不了嚷嚷着让我请他吃涮鱼,说我欠他的。
第8篇:爱你,就要逼着你幸福
举案齐眉的现实版宋芸和陈列闪婚,跌破了很多人的眼镜。他们私下嘀咕:“宋芸怎么配得上陈列啊?”
陈列是谁?堂堂国企中层、有才海归,家境优越。相比之下,宋芸简单朴素得倒像是一株长在路边的狗尾巴草。
终于,数月后好事者们从妇产医院回来,掩饰不住一脸的兴奋:“宋芸太有手段了,拿肚子逼宫!”
外面的流言,宋芸多少也听到一些。她有点生气,却不知怎么理论。事实上,她和陈列在一起时,陈列刚和前任女友划清界限不到一个月,她匆忙上阵,不料两人意外擦枪走火。
陈列说他一定会负责,她昏头涨脑,嫁人后才惊叹陈列的完美无缺。
宋芸憋屈,无法祥林嫂般到处拉人解释:“我不是贪图他的钱,真的不是。”
谁相信呢?因为早孕反应太强烈,爱孙心切的陈列妈果断下了命令,让她回家好好安胎,反正家里不缺宋芸赚那三瓜两枣的。
宋芸偷偷抬头去琢磨陈列的表情,陈列一脸漠然,无所谓的样子。
宋芸心猛然被针戳一下,但她安慰自己:老公这么优秀,即使对自己冷淡一点,也不该抱怨。
转眼,儿子小豆丁已经周岁,小手小脚强壮有力,虎虎生风地从这屋跑到那屋。宋芸跟在后面,为这个小宝贝,宅得心满意足。
宋芸对陈列,自然是感恩戴德的,既然陈列给了她这么多,就算要她举案齐眉,她也照做不误。但结婚一年多了,陈列对她,始终淡淡的。
不是平淡,是冷淡
小豆丁又大一岁,陈列送儿子去了幼儿园。其实宋芸内心是万般不舍的,陈列却说尽早让小豆丁过集体生活,对他智力发展更有帮助。谁知陈列心里还藏着更大的阴谋呢?
解决完小豆丁,他看似闲散地和宋芸聊天:“看报纸了吗?从这个月开始,交纳社保费用又上调一百多了。”
宋芸的心“咯噔”一声。当时她怀孕生子,辞职在家,社保倒一直没断,每月都从陈列手中拿钱去自费续交。这两年,社保已上涨好几次,宋芸虽安慰自己“现在交得多,以后退休得到更多”,但她还不到三十岁,离退休尚有十万八千里。
只是万万没想到,陈列会这么直白地将这个问题说出来——他已负担了小豆丁的抚养教育和家庭开支,宋芸至少要把自己管起来吧?
什么叫夫妻?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夫妻就是占他一点便宜都耿耿于怀小气计较的人!
原先宋芸只觉得陈列对她的淡是两人奉子成婚、几乎没享受过恋爱时光的平淡,现在了悟,那是冷淡,一个精英男人看不上糟糠之妻的冷淡!
宋芸越想越难过,背对着陈列睡了一夜,枕头都哭湿半截。那个狠心的男人,却依旧打着快乐的小鼾,他做什么美梦这么开心?
宋芸悲愤地猜测:该不是借着梦境和前任女友孟佳“约会”吧?那个精明果断的女子,听陈列妈说年初已做到深圳某公司的副总了。她头顶的光环,令曾经的“准婆婆”还一脸自豪,又怎不让她嫉妒恨呢?
最好的一面,呈给最在乎的他
宋芸在网上投了一个月简历,也没遇到合适的工作,当宋芸快要绝望时,陈列问她,愿不愿意到他朋友小陈的公司上班?
宋芸两眼一亮,但她很快又收敛了自己的快乐情绪——看看陈列那张冷冰冰的脸吧,他像是施舍给宋芸一个天大的好处似的,不就是一小民营公司吗?
换了几年前的宋芸,说不定还要挑挑拣拣。但现在,名牌大学毕业生都失业,她一个拿着大专本本的已婚妇女,又有什么好挑剔的?
到了小陈的广告公司,宋芸才晓得自己不光是来当文员的,一人得做好几人的工作,如果人手不够,甚至连搬搬抬抬的事都得亲自上阵。
这天,公司负责一个小型展销会的布展工作,宋芸忙昏了头,未将重要展板带到会场。上司朱经理气急败坏,宋芸的委屈一下子刹不住。
她刚反驳几句,朱经理却更阴险地揭她老底:“不就是借着陈总关系进公司嘛?皇亲国戚后台真硬……”
同事们傻眼看着宋芸一张脸烧成通红,她在更大的悲愤袭来之前,用手狠狠捂住满脸的泪,跑到门外打了一辆的士,逃跑了。
手机一直在响,宋芸想如果是陈总或朱经理,她才懒得多说一个字,大不了走人!来电的却是陈列,声音一如既往地听不出平仄悲喜:“你在哪里?我来接你一起吃午饭。”
陈列在广场等宋芸,离吃饭时间还有一会,陈列便建议先去服装部逛逛,这更让宋芸忐忑了。他甚至从架子上选了一件式样简单却不失大气的连衣裙,硬要她试试。
衣服很合身,宋芸从穿衣镜里甚至看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优雅干练,她低头看看吊牌,吓得一吐舌头——她何曾穿过超四位数的衣服呢?就这么薄薄一层布,多划不来!
陈列却不听宋芸的唠叨,只管微笑着赞叹:“好看!”然后刷信用卡、潇洒签字,惹得导购小姐羡慕不已,帮宋芸折叠旧衣打包时,低声对她说:“你老公真好!”
宋芸听了自然受用,但更多的是不安——陈列到底要做什么?
他带宋芸去吃新西兰牛排,漫不经心指着她的新衣说:“这样穿才对嘛,你现在出去工作了,应该好好打扮自己,周末再去做个头发吧,气质会更好。”
宋芸心跳得飞快,几个钟头前,她明明想辞职呐!陈列却轻描淡写地夸她适合穿职业装,又说她自从出去工作了整个人都比从前精神,她还能说什么?可心里却苦涩地想:即使忍耐再忍耐,也要将陈列喜欢的那一面表现出来,他不就是心仪孟佳那种精明能干的职场女吗?宋芸狠狠吸一口气:我就不信做不到!
越挑剔,越积极
宋芸回公司后,分别找陈总和朱经理道歉,朱经理心直口快地说:“我还怕你生气呢!”两人不打不成交,倒从上下级关系衍生出一点闺密友谊。
公司财务辞职后,朱经理私下和宋芸抱怨,说前财务素质不高,架子又端得老足,如果宋芸能调到这个岗位就好了!宋芸略略动了心,其实她毕业后修读过财会自考,但后来因为生养孩子,彻底将这事放了下来。
宋芸回家后和陈列刚说了想继续自修的事,陈列耸肩笑笑:“你能坚持下来才好,如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倒不如现在不白费这个劲。”致。
宋芸心里重哼一声,陈列凭什么看扁她?
理想既已定下,宋芸没有理由不为之努力。但真要捧书本钻学海,她才晓得三十岁女人当学生有多狼狈!
有时好不容易静下心看书,听到小豆丁在哭,她立马冲出去看个究竟。小豆丁却好好地在和他爸疯玩,陈列口气一贯恶毒:“别老拿儿子做借口,到时通不过考试就赖小豆丁耽误你复习哈。”
宋芸几乎想掐死这个冷面毒舌男,他像一个挑剔的监工,举着鞭子不停地在宋芸身后挥舞,让她实在找不到空闲偷懒——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为了配合宋芸考试,连买菜做饭都一肩担了。虽然菜炒得有点咸,地拖得也不太干净,但他毕竟包揽了家务,留给宋芸充裕的时间与安静的空间。
陈列是在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吗?如果他当几个月的家庭煮男,宋芸还不争气地科科挂红灯,他该对她多轻蔑失望啊?宋芸才不给陈列趾高气昂的机会!
陈列不但监督宋芸晚上看书,连早上甜蜜的赖床时光也被他一手掐断了!不知抽什么风,陈列恢复了晨跑习惯,还要拉宋芸垫背!宋芸抱怨,说自己上班又学习,根本没精力。陈列却面带讥讽地盯着宋芸的腰肢看:“那个游泳圈,你打算戴到儿子上大学吗?”
宋芸气结,倒也激发出一点斗志,追在陈列身后奔跑。原是悲凉心境,觉得陈列横竖看她不顺眼,现在却气鼓鼓地自我安慰:呸,等我变得又靓又优秀,到时好男人排长队,看你还不乖乖巴结?
爱你,就要逼着你幸福
宋芸姐姐来看妹妹,见宋芸对陈列大呼小叫,在饭桌上责备陈列汤中放多了胡椒。昔日的金领男陈列却好脾气地微笑,仿佛还很受用老婆的嚣张跋扈。
姐姐看得眼发直,拉了妹妹说悄悄话:“当时你嫁给陈列,妈和我都提了一颗心,怕你们之间太过悬殊,婚后会不平等相处,让你受诸多委屈,现在看你这么威风八面,真是幸福!”
宋芸吃了一惊,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和陈列这般“平起平坐”了呢?是因为自己千辛万苦通过了会计师考试,升到新岗位,薪水翻了倍?还是她减肥成功,现在周末不光逛超市为一家大小采购食物,还会花钱花心思扮靓自己?抑或是眼见家里凌乱,也不像从前那般挽袖子默默收拾,而是冲陈列跳脚,逼得他立马“清理现场”才罢休?还有,宋芸已经好长时间没想起情敌孟佳,没有想要一探陈列手机电脑秘密的愚蠢冲动了!
姐姐还说:“芸芸你现在自信又漂亮,感觉和从前大不一样了。”
宋芸捂着心口,她在笑,一颗滚烫而热烈的泪,却飞快滑过脸颊。
那是她最幸福的泪,因为陈列用自己独特的方式,逼一个深陷自卑的老婆,不断学习、成长、美丽、蜕变。他要她幸福,以平等并肩的方式去爱,而不是伏在低处接受怜悯施舍。他,做到了。
第9篇:如果想她了,就放一块石头在口袋里
在雅鲁藏布江流域的青青草原上,有一户游牧藏民,母子俩相依为命。老阿妈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儿子阿桑个头矮小。身体瘦弱。但喜欢唱歌。老阿妈经常手拿转铃为儿子祈福。希望儿子早日成家。可阿桑每天和牛羊在一起,要找一个新娘多么不容易。
有一天,阿桑躺在草地上睡觉。被一阵歌声惊醒。歌声清纯甜美。肯定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唱的。
阿桑随即来了精神,马上放声高歌,他的声音高亢洪亮,引得姑娘柔声和唱。
阿桑跳上马,循着姑娘的歌声跑去。在一片雪白的羊群里,藏着一个胖胖的姑娘。
阿桑有点失望。正要离去。姑娘害羞地唱起了古老的情歌,有如天赖之音。阿桑忍不住停下脚步,用歌声与姑娘交流。
姑娘叫卓玛,与家人一起四处游牧,因为孤独便爱上了唱歌。两人有相同的爱好,很快走到了一起。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卓玛的父母嫌阿桑身体瘦弱,不同意这门婚事。
可在卓玛苦苦的哀求下,老阿爸倒是同意了,但他提了一个条件,只要阿桑能把卓玛抱回家,就把女儿嫁给他。
从卓玛家的帐篷到阿桑家的帐篷,足足有30里。要把卓玛抱回去,简直是公羊下崽——根本不可能。因为卓玛高大肥胖。有180斤。而阿桑矮小瘦弱,只有100斤。阿桑能把卓玛抱起来走上三步都难,更别说是30里路。
老阿爸摆明了就是拒绝阿桑。但阿桑发誓一定要娶卓码为妻,让老阿爸给他一年时间,一定把卓玛抱回家。
老阿爸看阿桑意志坚定,就同意给他一年的时间。
阿桑骑着马出发了,他要去找草原大力士。大力士的家住在高高的鸟托山,这里海拔五千多米,沿路都是陡峭的山路,马儿根本上不去。
阿桑把马儿寄留在一户老藏民家,自己便徒步往山上走。可他还没有走多久,就感觉空气稀薄,走路都喘着粗气。
就这样,他歇一歇,走一走,一直走了一天一夜,终于看见大力士的家了。阿桑又累又饿,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大力士扎西的门前。
扎西正在喝酥油茶,突然听到外面“扑通”一声,他赶快走出帐篷,只见雪地里倒着一个矮瘦的小伙子。
扎西把轻如小羊的阿桑提进帐篷,喂了他一口酥油茶,他才缓缓醒来。阿桑仰望扎西,他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不愧是草原上的第一大力士。
阿桑挣扎着爬了起来,跪在大力士的脚下说:“大力士阿哥,请教我练力气吧!”
扎西看着矮瘦的阿桑,摇摇头说:“你太矮瘦了。成不了大力士。”
阿桑把自己与卓玛的爱情故事讲给了扎西听。
扎西沉默了很久才说:“我可以帮你。但你不一定吃得了这样的苦。”
扎西向阿桑讲起练成大力士的经过,他说父母早早死去,为了养五个妹妹。就砍后山的树去换钱。他天天扛树下山,不知不觉中就练就了一身的好力气。在比赛中夺了冠。
阿桑听了心中发凉,自己在这条陡峭的山路上空手行走都难,更别说扛树下山了。
扎西看到阿桑有点害怕的样子,说:“我看你还是明天回去吧!你吃不了这样的苦的。”
阿桑想起离别时卓玛期望的眼神。咬紧牙关说:“我明天去扛树!”
第二天,阿桑和扎西一起去砍树。
扎西选了一棵又粗又壮的大树,阿桑选了一棵瘦弱的小树。扎西在山路上健步如飞,很快走得无影无踪。
阿桑举步艰难。汗流满面。天黑的时候。阿桑还在山顶如蜗牛爬行。而扎西已经下山返回了。就这样,阿桑三天才能扛一次树下山,但他没有放弃,一直坚持着。
一年后,阿桑回来了,他看上去依然瘦弱。他又来到卓玛家求亲。说自己现在绝对可以把卓玛抱回家。老阿爸无奈。同意三天后让阿桑来娶卓玛。但有一个条件,如果让卓玛落地,送亲的队伍马上回去。阿桑答应了。
喜日到了。阿桑身穿新郎盛装,信心十足地来接新娘。可帐篷内却坐着两个新娘。她们虽说一样高,但一胖一瘦,都用绣着鸳鸯的红布盖着头。
老阿爸微笑着说:“阿桑,我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选择瘦的那个姑娘,她可比卓玛漂亮,而你也有机会挑战成功。”阿桑坚定地摇着头。他就是要娶卓玛。阿桑毫不犹豫地抱起胖姑娘就走,送亲的队伍随他而去。
阿桑抱着新娘一口气走回了家,大家送给他最热烈的掌声。新娘被掌声惊动,突然揭开红盖头。露出了一张男人的脸,大家都被搞傻了。只见送亲的队伍后面,老阿爸手牵一个瘦高的新娘走了过来。阿桑揭开盖头,竟是卓玛。
原来阿桑走后,卓玛每天只吃一点牛奶减肥,好让阿桑把她抱回家。老阿爸看卓玛减肥后更加漂亮,就舍不得把女儿嫁给阿桑。于是便让卓玛的哥哥扮成新娘来考验阿桑。没想到阿桑对卓玛情有独钟。坚持要选胖姑娘。
老阿爸被阿桑的坚定感动了,拉着卓玛跟了过来。没想到阿桑力气真大,一口气把卓玛的哥哥抱回了家。
大家都被新郎新娘的真爱感动了,双手合十为他们祝福。老阿妈高兴地端出大块大块的羊肉。倒满大碗大碗的青稞酒。
大家席地而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阿桑兴奋地喝了几大碗青稞酒,脸色通红。
有人问阿桑:“你是怎么练成大力士的?”
阿桑羞涩地说:“是卓玛赐给我的力量。”
原来阿桑走的那天,卓玛送了他一块石头,说那代表着他们坚定的爱情。卓玛还告诉阿桑,如果想她了,就放一块石头在口袋里。她要时刻待在他身边。
于是。阿桑天天扛树,想卓玛了,就放一块石头在口袋里。一年后他还是只能扛起一棵小树,只是背上多了一袋石头。大家顺着阿桑的目光望去,那口袋里的石头起码有两三百斤重。
第10篇:一墙之隔,隔开的不仅是爱情
年少时,她住在他的隔壁。她从小就喜欢他,整天黏着他、追着他。彼时,他是个黄毛小子,她是他不屑的臭丫头。乡下的桃花开了又落,她对他的心却如竹子一样,一直青着。尽管她比他小三岁,他吵她骂她,把她带给他的吃食扔掉,与顽皮的男孩子一起欺负她。
她长得不漂亮,学习也不好,她把心思都用来讨好他。
他的母亲常年有病,她就跑到他家里,洗衣做饭,聊天更衣,侍候他的母亲。那时,她就期望可以成为他的妻子。
他是骄傲和优秀的,他看不上她的贫穷和灰暗,他的志向在远方。
他愤怒地把她赶出他的家门,向所有人宣布,他永远都不会娶她。
那些金子般的眼泪,滚滚落下,狠狠地砸在泥土上。她再也没有找过他。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去了外地。顺利地毕业,留到省城,结婚,生子,辗转调动,离婚。
一恍惚,二十年岁月就那样过去了。或许,谁都会以为,当年的那个野丫头,和他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一个是知名大学教授,一个是嫁给他人的粗鄙乡下村妇。寂寞时,他也会想起年少荒唐,辜负了她对他的好。
偶然的机会,极其偶然,他在学校门口遇到了她。双方,都莫名的惊诧,仿佛岁月从来没有离开过。
她比以前温婉了很多,身上呈现着知性女人的气质。是的,她并没有成为村妇。当年的羞耻,让她奋发图强,最终离开了那个村落。
他在B城工作的时候,她在B城上学;他在C城当科长的时候,她在C城小学做老师;他在D城培训考察的时候,她又在D城度假,她小姨是D城人;他在E城开会的时候,她又在E城读研;后来,他回到了A城,在大学从行政到教授,她在他学校对面的研究院工作。
他和她是那个年代,他们村落里走出来仅有的两大学生。
命运似乎和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她一直在他的附近,一墙之隔,他们一直不知道。近在咫尺,也远似天涯。墙是岁月,墙是命运,墙也是人心,隔开的不仅是爱情,还有人生。
本文来自开心故事网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