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开心故事网!

温馨爱情故事(10篇)


时间:2024-10-2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第1篇:梦中那碗汤浓味美的馄饨

  公司倒闭后,他颓废如风中落叶。为逃避现实,他每天把自己蒙在被子里睡得昏天黑地。

  这天,他饥肠辘辘地醒来。梦中那碗汤浓味美的鸡汤馄饨于记忆深处,冒着蒸腾的热气,扑面而来。

  他喊情人,想让她出去买碗馄饨,可突然想起,情人昨晚已带着衣物首饰和他说了拜拜。

  他想起前妻,端庄平和的女子,当初他辛苦创业应酬多,经常深夜归家,她总是亲手做一碗热乎乎的馄饨给他当夜宵。净白的碗中,枚枚馄饨有着细白的面皮,包裹着嫩而多汁的肉馅,圆鼓鼓地躺在浓白的鸡汤里,再滴几滴红艳艳的辣油,撒一把嫩绿的香菜,寻常的食材变得滋味十足。后来他事业成功,禁不住诱惑,有了情人,她提出离婚,另租屋而居,从此再无瓜葛。

  此刻,他强烈地怀念她,怀念着那碗暖心暖胃的热馄饨。犹豫间,拿起手机,忐忑地发出条信息,最近好吗,想吃一碗鸡汤馄饨,到处都买不到。

  几分钟后,收到她的回复,那就来吧。他心中一喜。

  她的厨房里,他站在她身后,看着她耐心地将鲜肉剁成细细的肉馅,旁边的炒锅里炖着鸡汤,咕噜噜地溢了满屋子香气。

  久违的烟火气息令他温暖,他从后面轻轻地抱住她的腰,对不起,他喃喃道歉,将脸埋在她的头发里。

  他感觉到她的身子微微一颤,她久久地低着头,好半天才轻轻吐出一句,去客厅看电视吧,馄饨很快就好了。

  退到客厅里,聆听着厨房中有节奏的剁肉馅的声音,是比天籁更美妙的旋律。

  味道依旧,是猪肉青菜馅,他吃得额头冒汗,贪婪地连汤都喝光,她静静地坐在旁边看着他吃,目光中充满纵容的爱。

  他放下碗,满足地叹气,要是还能每天都吃到该多好。

  对于他的暗示,她默然片刻,才说道,那就每天都过来吃吧。

  他的心再次雀跃,很显然,她也还是爱着他的。他恨自己,当初怎么会放她走掉。

  从那以后,他振作起来,找到一份超市主管的工作。他不满意,向她发牢骚说屈才了,她淡淡地说,超市主管不错了,刚离婚时,我还做过大厦保洁员呢。

  他的愧疚又涌上心头,深深地凝视着她,她却笑笑走进厨房,去包他喜欢的虾肉馄饨。

  超市的工作很累,下班回家也很晚,她索性就去他家准备好晚饭,等他回来一起吃。复婚的想法在他的心头,一日比一日强烈。

  三个月后他升为超市经理。他精心挑选了一条项链,决定重新向她求婚。

  回到家,他喊着她的名字,她双手沾着面粉从厨房出来,不待他开口,她便说道,我包了各种馅的馄饨,都放到冰箱里了,以后想吃,拿出来煮就可以了。

  他怔住,什么意思。她垂下头,我要结婚了,我们认识很久,他对我很好,为了照顾你,婚期已推迟了四个月。

  他哑声说,原来,你早已有了男朋友,那你为何还对我这般好?

  她微笑,因为我爱过你,我怎么忍心看到你过得不好,我珍惜我曾爱过的你,和我自己的曾经爱过。

  她走了,他茫然四顾,墙上贴着一张菜谱,是做馄饨的详细步骤,他看着看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第2篇:废纸篓里的纸条

  结婚前,表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甚至有些邋遢。袜子可以3天不换;胡子可以两礼拜不剃:至于卧室嘛,那更是乱七八糟,让人无落脚之处。不仅如此,他还很健忘,3分钟前交代的事情,一转眼便忘得干干净净。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照理表嫂该与表哥有些类似之处吧?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表嫂不仅十分爱干净而且记忆力极佳。那么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来的?

  怀着满腹好奇,逮了个难得的机会,我向表嫂提出了困惑已久的疑问。

  表嫂笑了:“我曾经也挺烦他的,准备和他拜拜了,可是骂了几次后,却发现你大哥好转了许多。”

  我有些失望:“就这样嫁给他了?”

  表嫂摇摇头:“那倒不是,真正让我下了决·心的,是由于……”

  她说着,起身从书架上,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面躺着一个裹得极严实的红绸布包。然后表嫂小心翼翼地打开绸布,露出一叠纸条。

  我不解地接过来仔细察看,原来每张纸上均写着一行字:必须做的事。下面是内容不一的备忘,比如:刮胡子、擦地板、换床单等等,结尾处有一句相同的话:“在娟儿来之前把纸条扔掉。”

  “娟儿”就是我的表嫂。

  表嫂说:“我很幸运,他总忘了倒废纸篓,所以每次我都能拣起这些纸条,当时我就想,如果能攒到100张,我就嫁给他,即使这个男人笨些。”

  “真的攒到了100张了?”我问。

  “没有,到了80张,我就死心塌地了……”表嫂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第3篇:一个人的七夕情人节

  她扳着手指数着日子,今年的七夕可以和他一起度过了,她按捺不住内心的狂喜,于是,那份喜悦被她挂上眉梢,涂在唇上,像鲜亮的唇彩,欢天喜地的时不时的从唇彩里溜出一串优美的歌声。

  她喜欢数日子,尤其是她生命里那几个重要的日子,在他们聚少离多的日子里,重要的日子在她生命的时光中渐渐的轻了,淡了,因为她知道,对她来说只有相聚才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日子了。

  她憧憬着两个人的七夕,因为太多的日子都是她一个人走着扛着,有些凄苦有些累,但她骄傲她是军人的妻,很多时候她都坚强的走过,脆弱的时候就和窗前的星星说说话,寂寞的时候就拼命的看书或洗衣服,一绳一绳的衣服宛若飘飘的彩旗,在亮丽的阳光下晾晒着她的孤单和凄寂。

  七夕近了近了,她想这个七夕不再是一个人的了,也不再是别人的了,她终于有了自己羡慕已久的鹊桥相会的七夕了,所有的日子她都做坚强的女人了,这次也小鸟依人似的浪漫一遭。

  她盼望的七夕终于到了,而他却在这天和部队领导下连队检查工作,她哭了,平常经历多少苦难都不流泪的她,终于哭了,她委屈的无声的流着一串一串的泪,在他走后。

  望着街上那些幸福的女人开心的捧着鲜花,看着男孩子抱着大束的鲜花奔出花店,兴匆匆的样子,让她想象着在桥边等待他的漂亮女孩,而她只是一个人,本来是两个人的七夕,却又成了一个人的了,她期盼,失望,挣扎,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不知道一个人在七夕的大街上走了多久,她累了。回到家,一个人喝了很多酒,她说是因为小时候的七夕夜,她和小伙伴们一起在黄瓜架下偷听了女郎织女的情话,所以让她过一个人的七夕,算是惩罚。

  她去吼歌了,在歌厅一个人吼到凌晨两点,她疯狂的吼歌,却没能吼出心底的苦痛。

  她想,人应该学会遗忘,忘却那些对别人来说的快乐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只会给自己带来伤。

  她打开关了一天的手机,上面有他发来的短信“七夕快乐”,她泪流满面。

第4篇:再次相遇的爱情

  认识宇是在图书馆,那时她大一,他大三。

  她喜欢用铅笔来构思、演算、甚至做笔记,也喜欢用橡皮擦去不需要保留的笔迹。这样,一个笔记本她可以反反复复地用上很久。

  那天晚上,她刚好忘了带橡皮。于是,她用手轻轻地敲了敲坐在旁边的那个男生的桌面。不知是她敲的声音太 小,还是他看书太投入,她一连敲了三次,每次敲三下,他才将头从他的书堆里抬起。

  “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橡皮吗?”她指着他桌上的橡皮小心翼翼地问。

  他先是楞了一下,随即微笑着友善地将橡皮递给她。他的笑容很阳光,眼神很明净,让人一眼就可以猜出他是一个不经过任何风浪的人,未曾尝过人情冷暖。

  那时她刚开始接触计算机,学习的第一门语言便是C。对于几乎没有碰过计算机的她来说,程序设计无疑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别人调试程序都是在电脑上进行的,而她则是用铅笔来表达她的思想。她一遍一遍地写,又一遍一遍地擦,直到确保程序的完整与正确,她才跑到别人的计算机上验证。

  等她将老师布置的作业满意地写好的时候,图书馆就块要关门了,那块橡皮也减少了1/3。她将橡皮还给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写满了惊讶,那个表情,至今仍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

  那个晚上,她们一起走回去。在路上,她们很投缘地聊了很多,有如一对失散多年的知己。就这样,她们认识了。此后,他对她的关爱渗透到她生活每一个微小的细节中。

  他会偷偷地顶着寒风跑遍整个上海,为她买一本参考书;他会熬夜至通宵,帮她输入她用铅笔写在草稿上的论文;他会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凌晨爬起来,跑去火车站排队为她买回家的车票;他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陪在她身边说故事逗她笑。类似这样的细节,她可以不吃不眠说上几天几夜。

  她并不是一个外表出众的女孩,这个世上,有很多东西都可以改变,但出身与外貌除外,也没有必要去改变。所以她很坦然,积极地生活,豁达地待人处事。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她身边总会有一些很殷勤的男生。但是,从来没有一个走进她的心里。她总是小心而婉转地拒绝他们,从来没有刻意地去伤害过任何人。

  宇除外。她没有拒绝他,也没有接受他。她想她是喜欢他的,但她们是两个不同世界里的人,这一点,让她不敢向前多迈一步。她固执地认为在温室里长大的他不能与她共渡风雨相守一生。但她没有疏远他,自私地接受他对她的关爱。

  于是,她们的关系就始终朦胧着,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宇从来不追问她是否爱他,也从不介意 她连手也不肯给他牵一下,他说会给她时间,等她成长。

  她们在一起渡过的第一个元旦,宇送给她一个很精致的风铃,中间的吊坠是一颗心。他说风铃声可以帮助入睡。于是,她将它挂在窗前,此后真的没有再失眠。

  她大三时,宇毕业了。他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也放弃了保研的机会,去了上海一家知名外企。他说他要靠自己的能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她打下一片天下,让她过上幸福的生活。

  “宇,你该好好为自己考虑一下了,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要因为我错过了你的一生。”

  “不,我等你。我会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

  “宇,不要太执着,两条平行线怎么可能会相交呢?”

  “这个世界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是两条平行线也会有偏离原来方向的一天。”他的目光纯净而坚定,她无言以对。

  宇是一个难得的好男孩,他该有一个合适的女孩做他的妻子,她不想他为了她就这样蹉跎自己的年华。所以刚拿到大学毕业证,她悄悄地踏上了离开上海的火车,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包括宇和她的好友。她想就这样淡出他的生活,不留一丝一毫。

  来到广州,凭借着扎实的基础知识,她幸运地进入一家技术很强的IT公司搞软件开发。她忙着适应陌生的环境,也忙着应付高压力的工作,过去的故事慢慢地沉淀下来。只是在某些特别的日子,她总会自觉不自觉想起那张俊朗的脸,那双纯净的眼,还有他渗透到她生活每一细节的关爱。

  身边的同事朋友开始为她介绍男朋友,她总是不急不慢地回答:“迟些再说。”

  朋友继续追问她喜欢怎样地男生,她也总是不急不慢地回答:“既可以做朋友又可以做夫妻的。”时间就这样流逝,她的青春也慢慢地凋零。

  某天,在下班回家的地铁站,遇到多年不见的师兄。他说家里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硬是拉着她到他家做客,门打开,手中的鲜花忽然落地。

  命运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让多年不见的宇重新站在她的面前。昏暗中,双眼晶亮依然。

  “晴。” 他的声音沙哑。当年那个曾告诉她即使生活里没有面包、没有阳光,也要拥有微笑的男生流泪了。

  她想伸手拭去他眼角的泪,却无法动弹。命运以这种方式让她们再次相遇,可是,过去的却很难回头。两条平行的铁轨的确是不可能相交,但生活在平行铁轨两则的人可以偏离原来行走的方向,只是,她不懂。

  原来,她不曾真正地了解宇,也不曾真正地了解自己。上天曾给予她最好的恩赐,只是她不懂得珍惜,只因她太固执。

第5篇:合欢树下的青葱岁月

  七月间,校园西北角上那棵树冠硕大的合欢树一夜之间开满了淡粉色的花儿,那些花儿毛茸茸的,像小扇子一般,颜色轻淡,若烟,若尘,似云,似霞。

  梁潇跑去合欢树下拣球,看见马缨花抱着书站在合欢树下看他们踢球,这个女生不大爱说话,笑容轻淡如水,目光平和安静。

  梁潇抱着球问她:“同学,这么好看的花儿,你知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啊?”

  马缨花看着汗水涔涔的梁潇,忍不住就笑了,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这是马缨花啊!”

  这个答案让梁潇大笑不止,他指着马缨花说:“虽然你是隔壁班的,但是我知道你叫马缨花,我没有问你的名字,我是问这棵开花的树叫什么名字。”

  马缨花的笑容慢慢收拢起来,就像那棵合欢树的叶子,用手轻轻一碰,那些叶子便合到一起,马缨花害羞起来,有些扭捏地说:“我知道你没有问我叫什么名字,这棵树开的花儿叫马缨花,也叫合欢花儿。”

  梁潇看着马樱花害羞的样子,心中温柔地牵动了一下,现在的女生比男生还生猛,这一款居然会脸红。他脸上挂着坏笑,说:“原来如此,马缨花=合欢花,那我以后可以叫你合欢花了?”

  马缨花给他一个卫生球眼说:“同学,你有没有搞错?是你向我请教这棵树的名字,我与你虽然只有一个名字之谊,但也有为师之名分,拜托你别这样胡乱开玩笑好不好?”

  梁潇赚了个大红脸,抱着球一边走,一边回头,看见马缨花抱着书,朝教室的方向走去。

  高考之后,高三的学哥学姐仓促离校,旋风过后,梁潇他们被赶到了以前学哥学姐用过的教室,那些教室单独一个楼层,被单独监管起来,低年级的同学不能越界打扰和喧哗,被大家戏称“隔离区”,气氛比以前更加紧张了。

  这样的状态下,梁潇这个大男生居然迷上了吃冷饮,因为马缨花他们家开了一家冷饮店,梁潇一次次去马缨花他们家冷饮店吃冷饮,就为能与马缨花单独说几句话,或者什么都不说,只看她一眼,心下便满足安怡。

  那段时间,马缨花也很开心,她说:“梁潇,天天吃雪糕,当心吃成冰人,以后你再来,我不卖给你了。”

  梁潇知道,这是马缨花善意的提醒,马缨花因为要参加高考,所以他们家的冷饮店一直都是她妈妈在打理。

  大约是冷饮吃多了,有一天晚上,睡到半夜时分,梁潇腹疼难忍,被父母送到了医院,一检查得了急性肠炎,上吐下泻,一周没有去上课,人也瘦了一圈。

  马缨花来看他,红着眼圈说:“梁潇,你傻不傻啊?以后不要再去冷饮店了,也不要再吃冷饮了,你安心考清北吧!那不仅是你父母的梦想,也是咱们学校的梦想。”

  梁潇说:“考清北和吃冷饮相悖吗?若两者相悖,那我不考清北了,我不做人了,做人有什么意思啊?连支雪糕都不能吃,我还是当猪去吧!逍遥快活,最重要的是什么都能吃。”

  原本流着泪的马缨花被梁潇逗乐了,她说:“成绩好的学生都像你这么牛吧?生病,住院,吃错东西,什么都不能影响你,不像我,成绩平平,不会被关注,也没有人重视。”

  马缨花的语气里有淡淡的忧伤和消极,梁潇问她:“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马缨花摇摇头:“没事,能有什么事情?不过是庸人自扰之,以后你别再去我们家的冷饮店了,我也不会再见你的,你若再有什么意外,我还不成了元凶了?”

  那个下午,病房里很安静,两个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后来,梁潇回忆起那天下午,那样安静美好的时光,那样心无杂念纯良美丽的时光,只怕今生再也不会有了。

  梁潇出院之后,再去冷饮店里找马缨花,可是合欢树下的那家冷饮小店已经关门了。无奈之下,梁潇只好在放学的路上截住马缨花。

  马缨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冷冷地对他说:“上次在医院,我们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别说我们两个人还没有什么,就算真的有点什么,比如生死契阔,两小无猜,也得彻底斩断。”

  马缨花的表情和语气有一点点痞,有一点点狠,像戏弄一个孩子一样看着梁潇,马缨花的冷淡和无常让他很受伤,他看着路边的那棵合欢树,心中生出茫然和无措。

  圣诞的时候,他给马缨花送了小礼物。元旦的时候,他给马缨花送了贺卡,上面只写了一句话:好好学习,快乐安好!过春节的时候,他送给了马樱花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他期待马缨花的反应和回馈,可是马缨花那边却什么动静都没有,就如一颗石子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没有溅起半分的涟漪。

  高考前夕,马缨花退学了。听说她申请到了留学的机会,梁潇的心中不是滋味,是自己害了她吗?高考之前去留学,多么荒谬,荒谬到了极点,是想避开什么吗?

  这些问题尽管很纠结,但他已没有时间多想,因为高考在即,最后的冲刺不能马失前蹄,否则功亏一篑。

  高考过后,他终于知道了真相。

  原来,学校里一直疯传他和马缨花早恋,梁潇的老师找过马缨花谈了一次话,非常严肃,让马缨花放过梁潇,因为像梁潇那么优秀的男生实在太少了,他有冲刺清北的实力,不能因为早恋而扼杀了一个优秀男生的才华。马缨花想解释,她和梁潇根本不像传说的那样,可是老师根本不信。

  梁潇的母亲也找过马缨花一次,她是一个优雅得体的女人,举手投足都有着不凡的魅力,在她面前,马缨花连大气都不敢出。

  梁潇的母亲掏出一个苹果手机,说:“丫头,潇潇这孩子自制能力太差,而且太感性,你帮我好好管管他,别因为其他事情影响了考大学。”

  马缨花哭了,她说:“阿姨,手机我不会要的,不过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放心。”

  梁潇的好朋友也找过马缨花一次,他说:“我是梁潇的哥们兼死党,你别嫌我烦,私事呢我原本不该管,但是我是受人之托,你最好的出路就是好好念书,争取和梁潇考到一个大学去。

  马缨花哭了,她说:“我和梁潇没有早恋,为什么你们大家都不相信?”

  马缨花是哭着离开的,很多同学都看到的。

  又是一年七月间,校园西北角上那棵树冠硕大的合欢树一夜之间开满了淡粉色的花儿,那些花儿毛茸茸的,像小扇子一般,颜色轻淡,若烟,若尘,似云,似霞。

  梁潇站在那棵硕大的合欢树下,想起了马缨花,她的素淡的表情,她清冷的眼神,她朴素的衣饰,她开心的笑容,她说过马缨花=合欢花,她说过别再吃冷饮了,她说过……

  一颗泪爬上眼睫。

  有些人注定要别离,有些时光注定要流逝,所有的一切,什么都无法挽留,能够挽留的,只有内心依然如初的清凉和纯净。

  合欢树下,那些青涩的美丽时光,那些单纯的少年情怀,那些纯粹的青葱岁月,从此永远不再。

第6篇:球场上的配角

  班里的小梁是一个篮球迷。他成绩不咋样,但十分热爱班级,只要关系到班集体荣誉的事儿,一点儿也不含糊。

  当得知要开展篮球友谊赛的消息时,小梁甭提多高兴了。赛前的日子,他努力练球,球技越来越棒。

  比赛的日子到了,但在赛场上,小梁的手感似乎没了,投球老是出错。

  这孩子急了,拿到球也不传球,只顾自己投篮。半场下来,他一个球也没投中,对手一下子领先我们4分。

  中场休息,我抓紧时间布置战术。

  “小梁,你负责篮板,组织进攻,看准时机就把球传给小戴和元元,让他俩投篮。”

  下半场比赛开始了,小梁尽管有些不情愿将手里的球传出去,但还是贯彻了我布置的战术,我们班的分数节节攀升,最后超过了对手,获得了胜利。

  比赛结束了,孩子们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小梁却从热闹中退了出来,坐在一旁喝水、擦汗。看来,这孩子心里有结。

  回到教室,我在黑板上写了一个词语——耀眼。

  “你觉得在刚才的篮球比赛中谁最耀眼?”我笑着问学生们。

  很快,几只小手举了起来。

  “要说耀眼,当然是小戴啦!他一个人得了12分,是取胜的关键。”

  “我觉得最耀眼的是元元,你看他跳得多高呀!都快赶上扣篮了。”

  果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得分多的几个球员身上,没有人关注小梁。如何转移大家的视线呢?很快,我便有了主意。

  “想知道在老师眼里谁最耀眼吗?”我故意卖了个关子。

  孩子们的胃口被吊起来了,大声喊道:“想!”

  “我认为最耀眼的是小梁。”

  一阵沉默之后,得到表扬最多的小戴站了起来,说:“我也觉得小梁最耀眼。球场上,我的站位有利于投篮时,他手里的球就像听到了我的心声一样传到我的手里,当我投篮不中时,他就抢下篮板球传给我,让我有机会再次投篮。没有他的帮助,我也不会得那么多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讨论的焦点很快集中到了小梁身上。大家细数小梁在球场上的精彩表现:运球灵活、传球时视线开阔、防球时跳得最高、盖帽特别漂亮……看来,配角同样引人注目!再看小梁,他的眼睛顿时有了神采。

  于是,我趁机说:“大家观察得很仔细,在团队中,我们不可能时刻都是主角,但只要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确保任务完成得顺利、出色,配角同样耀眼,一样能够获得别人的认可。”

  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为今天球场上的配角,也为了成长过程中的幸福。

第7篇:千言万语不如化为沉默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姑娘对我特别好,且每天给我做早饭。但我很快就发现她喜欢的是我的室友,她不好意思只对我的室友好,于是就把我的早饭一起做了。

  当然让我发现的原因,是姑娘每次都给我室友多加一个鸡蛋。知道了姑娘的用意,我请她吃了顿饭,我说只要给室友做饭就好了,不用捎带我。

  姑娘说,你千万别拒绝,这样他就会看出来了。我摸摸肚子想了想,也好。

  室友的行踪经常飘忽不定。有天半夜他喝醉了,打电话给我的却是那姑娘。

  等我赶到时,室友醉倒在麦当劳对面的草坪上,手里还拿着咬了一口的汉堡包。我们合力把他搬上出租车后,她转头就走。

  我叫住她,问她要去哪里。

  姑娘说:“你来了就好,我回家了。”

  我说:“要走就一起走啊,我先送完他再送你。”

  姑娘说:“没事儿,我家就在附近,你记得让他多喝点水。”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姑娘家根本就在另一个方向。

  第二天室友酒醒了直喊头疼,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的家。我刚想告诉他是那姑娘送她回来的,可又想到了姑娘平日的种种,觉得这话不该我替她说。

  室友清醒的时候,倒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有天姑娘来我们寝室,室友正好有事出了门,姑娘对着书柜看了很久,两眼泛光地问我:“你说哪些书是他看的呀?”

  我花了一点儿时间把他看的书分了类,姑娘呆呆地看着书名很久,我问她:“你这是在看什么呢?”姑娘说:“我要把他看的这些书都看完,还有他平时都喜欢什么歌,你跟我说说。”

  我又花了一段时间,想了想我室友爱唱的歌,列了个歌单给她。姑娘拿着歌单问我:“你说我听完了这些歌,是不是能更接近他了?”

  我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他你喜欢他?”

  姑娘说:“等我看完了这些书,等我听完了这些歌,等我觉得我能懂他的时候。”姑娘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笑容。

  千千万万个你以为,故事偏偏给你一个没想到。室友在大二的时候转了学,去了另一个城市。走之前,姑娘来帮忙收拾东西,我在一旁示意她今天再不表明心意就晚了,可姑娘对我视若无睹,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一早,姑娘说想去他的城市看看他。我说,你终于要表明心意了?谁知她却给了我一个让我读不懂的表情。

  一个星期后,姑娘回来了,给我带了一堆吃的。我边吃边问故事进行得怎么样了。她说她去了他的学校,他们一起喝了下午茶,然后她就自己玩了几天。我问:“就这样?然后呢?”姑娘说:“就这样。”

  室友提前一年毕业,出国了,在我还在头痛写论文时,他在朋友圈晒起了结婚证。姑娘却一直没恋爱。

  姑娘的生日聚会在室友结婚后不久,我也去了。她抱着一大摞书摆到我面前,说这些是我没能看完的书,就送给你吧。
  我低头,这些书也曾经摆在我们寝室的书柜上,一模一样的名字,一模一样的版本。

  姑娘说起那时去找他的故事,说她本来想在喝下午茶的时候跟他说,说她本来想假装不经意地说出那些书里的典故,说出那些自己平时听的歌,可她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不懂他。

  如果不能并肩同行,那就假装恰好路过,虽然你不知道这恰好的路过背后,是向着你的方向一路飞奔。你的世界我从来就不懂,所以即使今天我坐在你的身旁,我也不敢对你说我爱你。所以千言万语,不如都化为沉默。这就是我们这种笨拙的人,爱你的方式。

第8篇:最慧的杨绛 最敏的钟书

  如果说,这世间还有我羡慕的真感情,就是钱钟书与杨绛了。

  在他眼中,她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在她眼中,他是最真的夫父,最博识的学者。

  所谓爱,就是这样了吧!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有些人,见一面,你就知道,就是这个人了。

  相见前,他是清华著名的才子,名气大,架子也大,像一个传说,在北平的文化圈里传过来,传过去。

  而杨绛,也是一个传说:“杨绛进入清华大学时,才貌冠群芳,男生欲求之当偶者70余人,谑者戏称为七十二煞。”

  他才冠三梁,她艳压群芳。

  这样的两个人,一见面,注定会发生一些什么。

  1932年早春,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他们终于偶遇。

  当时钱钟书大褂著身,穿布鞋,戴老式眼镜,面容清癯,文学青年打扮,但目光熠熠,一开口,就能感觉到言语在发光。

  杨绛后来说,他机智幽默,智识过人,眉宇间“蔚然而深秀”。

  而钱钟书,面对清华“七十二煞”,则觉得她温婉至极,又聪慧无双,他后来写诗,赞杨绛“缬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不知靧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他猴急地澄清:“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

  她也含羞说明:“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所谓一见如故,已不足以说明。唯有一见倾心,才恰如其分。

  然后便是书来信往。

  钱钟书文采斐然,情书撩人心弦,杨绛被迅速融化,两人终于谈到了终生。

  有一次,杨绛的回信落在了钱钟书父亲钱基博先生的手里。钱父好奇心突发,悄悄拆开信件,看完喜不自禁。原来,杨绛在信中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母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彻终不受障碍”,钱父大赞:“此诚聪明人语!”

  在钱父看来,杨绛思维缜密,办事周到,这对于不谙世事的儿子,是可遇不可求的贤内助。

  1935年,两人完婚,牵手走入围城。

  婚后,杨绛读到英国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把它念给钱钟书听,他当即回说:“我和他一样。”

  杨绛答:“我也一样。”

  棋逢对手,门当户对

  杨绛父亲杨荫杭,是无锡著名的大律师。

  钱钟书父亲钱基博,无锡人,中国古文学家、教育家、国学大师。

  出身名门,知书达礼,这种结合,正是“门当户对,珠联璧合”,两家人是真正的“皆大欢喜”。

  而除了身份的相配,二人才学、品行,亦在伯仲之间。

  夏志清曾说:“2 0世纪中国文学界,再没一对像钱锺书和杨绛才华高而作品精、同享盛名的夫妻了。”

  胡河清亦赞叹:“钱锺书、杨绛伉俪,可说是当代文学中的一双名剑。钱锺书如英气流动之雄剑,常常出匣自鸣,语惊天下;杨绛则如青光含藏之雌剑,大智若愚,不显刀刃。”

  杨降的书,我手头有几本,除了她翻译的《堂吉诃德》而外,其余《干校六记》、《春泥集》、《倒影集》,都是墨酣语畅的精品。

  尤其《干校六记》,朴实简白,笔调冷峻,无一句呼天抢地的控诉,无一句阴郁深重的怨恨,就这么娓娓道来一个年代的荒谬与残酷。

  胡乔木很喜欢,曾对它下了十六字考语:“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缠绵悱恻,句句真话。”

  杨绛的散文,是璞玉浑金般的存在。

  女儿钱瑗一语道破:“妈妈的散文像清茶,一道道加水,还是芳香沁人。爸爸的散文像咖啡加洋酒,浓烈、刺激,喝完就完了。”

  就连钱钟书自己也承认,“杨绛的散文比我好。”他还说,“杨绛的散文是天生的好,没人能学。”

  而钱钟书,更是中国最优秀的学者与作家。

  他记忆力超群,国外学者说他有“照相机式”的记忆力,一点也不夸张。稍有名气的古代小说,随便挑选一段来考他,他都能倒背如流,甚至连好汉们使的兵器,有几斤几两,都能背得出来。

  钱钟书在蓝田的国立书院任教时,图书馆的《四部丛刊》、《四部备要》、《丛书集成》、《古今图书集成》等大部头丛书,他都浏览过,除此之外,明清别集,他至少看过千余种,但不管是大家、名家,还是二三流的小说,别人随便拿一部来问,十之八九,他都能复述其中的内容。

  1979年,将近七旬的钱钟书在美国访问,再次证实了自己的记忆奇才。

  费景汉说,“耶鲁大学在场的老外都吓坏了!”

  他的博学,亦是近代史上无人能及的。

  夏志清称他为“当代第一博学鸿儒”;舒展称其为“文化昆仑”。

  钱钟书曾对李慎之说:“西方的大经大典,我算是都读过了。”环顾域中,除了陈寅恪,还有谁能作此言,敢作此言?

  而写作,大多数读者,单知道他的《围城》,因为已成幽默文学的范本。

  但他的著作,其实早已等身。《十七十八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中国》、《谈艺录》、《写在人生边上》、《宋诗选注》、《管锥篇》……不必一一枚举。

  他的小说清如水,明如镜,绝少沾染古洋味、古董范和学究气。

  而他的古文造诣,亦无人能望其项背。从先秦到近代,经史子集靡不贯通,汪洋恣肆,仪态万方,不论散文骈文,诗词曲赋,还是小说戏曲,俚语谣谚,他全能招之即来,奔凑笔端,遣词造句,隶事用典,简直如行水上,自然成文。

  最才的女子,最博的先生。

  最慧的杨绛,最敏的钟书。

  琴瑟和弦,鸾凤和鸣。婚姻如此,夫复何求?!

  彼此理解,彼此支撑

  1942年底,杨绛创作了话剧《称心如意》。爆得大名。

  此时正值杨绛创作上升阶段,钱钟书说自己要想一部长篇小说,她毫不犹豫揽下所有家务活,甘当“灶下婢”,鼓励他创作。

  因为急切地想看到钱钟书的稿子,每天晚上,他就把写成的稿子给她看。

  杨绛大笑,钱钟书也大笑。

  两人常常放下稿子,相对大笑。

  “我了解钱钟书的价值,我愿为他研究著述志业的成功、为充分发挥他的潜力、创造力而牺牲自己。这种爱不是盲目的,是理解,理解愈深,感情愈好。相互理解,才有自觉的相互支持。”杨绛曾这样解释自己的做法。

  两年后,《围城》成功问世。

  钱钟书在《围城》序中说:“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

  其实,《围城》写作时,上海正值沦陷,艰难岁月里,夫妻两人相濡以沫,互相扶持,想想就令人动容。

  在将生活琐事料理的井井有条之余,杨绛还以惊人的胆识,保护丈夫的手稿。1945年在上海,杨绛在日军传唤她时,镇定地藏好钱钟书《谈艺录》手稿,保证日后该书的顺利出版。

  钱钟书曾用一句话,概括他与杨绛的爱情:“绝无仅有地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

  真正的爱情,不仅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更有“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默契与坚守。

  妙趣横生,童心盎然

  钱钟书是一个有趣的人。

  有个同学许君,上课时注意一个女同学,钱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流传,他就很得意。

  他会半夜三更,跑出去帮猫打架。

  他会在杨绛午睡时,饱蘸浓墨,给她画花脸。没想到,杨绛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就画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他会在女儿熟睡时,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被他老母亲一顿训斥,不敢再画了。

  上海沦陷的时侯,他和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女儿阿圆天天一起玩。这一群孩子都相差两岁,常在一块玩。钟书变着法儿,或做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脏话”,就赖他们说“坏话”。

  他会每天临睡前,在女儿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

  他会在看《西游记》,边看边比划,口中念念有词,时而悟空,时而八戒;一会“老孙来也”,一会“猴哥救我”,手舞足蹈,乐此不疲。

  他会在杨绛生产住院时,每天灰不溜秋地跑到医院去,说:“今天我又做坏事了。”问什么事,无非是墨水染了桌布啦,台灯砸了啦,门球弄坏了啦……

  他会在杨绛晚上把煤炉熄了,早上起来,照样给她端上早饭,杨绛诧异地问:“谁给你点的火啊?”钱钟书笑眯眯地回答道:“我会划火柴了!”

  他会和杨绛展开读书竞赛,比谁读的书多。通常情况下,两人所读的册数不相上下。

  钱瑗说,“我和爸爸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哥哥,只配做弟弟”。

  婚姻有没有活力,其标准之一,就在于两个人,是否还能寻找,或创造出生活的乐子。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非常难。

  因为天长日久的琐碎,寻常夫妻,早已疲倦不堪,哪有心思,去做这些无用的事情。只是计较,只是争吵,只是冷战,只是分居。

  可是,钱钟书与杨绛,却告诉我们,婚姻,还有另一种活生生的存在。

  然后,你才发现,它原来如游乐场,妙趣横生;如早春三月,斑斓夺目;如寻宝图,悬念迭起。

  我一定要比你们晚走

  在牛津,杨绛怀孕了。

  两个年轻的人,拥在一起时,必然有幸福的希冀。

  钱钟书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

  可是杨绛却说:“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象。”

  你看,真正爱一个人,都会希望生一个孩子,有一双和你一样的眼睛,有和你一样的鼻子,有和你一样的灵魂。

  后来,阿媛出生。再后来,阿媛离开人世。

  阿媛去世的第二年,钱钟书去世。

  杨绛在《我们仨》里写道:“1997年早春,阿媛去世。1998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1995年,她为《槐聚诗存》给李黎签名盖章时说:“夫在先,妻在后”,那时李黎不解,只觉得好玩,也有些诧异,想她如此博学又西化的人,这方面倒很旧式呢。

  后来读到《听杨绛谈往事》,看到这句话:

  锺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钟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杨绛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

  死亡已经来了,悄无声息,仿佛生死之间本无界限,他只是脱离了肉身的累赘,消失于空无。

  留在人间的人,却开始泪水长流,亲人已变故人,从此生死两隔,阴阳立判,永世不会相见。然后,大恸来袭,痛不欲生!

  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她的“先﹑后”竟是那个意思!

  她是撑著不先走。

  她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应尽的责任。

  是谁说,真爱一个人,才会在晚年之际,多活一段时日。因为,老伴已去,岁月就是悲伤的凌迟。

  先走的,才是福多的;后走的,都是爱多的。杨绛留了下来。

  而今,先生也已经仙逝。但我没有太多悲戚。我想,之于一个平静而达观的人,一个拥有神性光芒的智者,她应已洞悉,这只是从一条路,走向另一条路,从一片水域,流向另一片水域而已。

  就像她曾经引用过的W.S.兰德的诗: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第9篇:爱情花季里的温暖阳光

  接到她的电话时,他吃了一惊,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她是他的初恋情人。初恋,一个人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一段回忆。

  他和她是在大学里相识相爱的,并一起度过了美好的4年校园生活。毕业后,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得不分居两地,可他依旧会去她的城市看她。

  看见他来,她总是很高兴,2个人甜蜜地挽着手逛街、吃饭、看电影,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但这样的日子不是很多,因为他总是很忙。

  于是,每每分离的时候,他都会捧起她的脸,愧疚地说:“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但我正在努力挣钱,等我攒够了,就把你接过来。”她的心里便荡起了幸福的涟漪。

  分手那天,正是情人节。

  那天,他一大早就买了玫瑰花,然后去看她。电话里,她却显得很慌张:“什么?你要来,不!”

  他担心地问:“怎么了?”

  半晌,她才低声说:“我今天有约了。”

  他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哭着说:“对不起,我不想再骗你了……是我们主任……他一直对我很好……上次我发烧,他陪了我三天三夜……你忘了我吧!”

  电话挂掉的那一刻,他手中的玫瑰散落了一地,一如他那颗凋零的心。

  那晚,从不沾酒的他喝了很多酒,醉得一塌糊涂。他不甘心,为何自己的真心付出,却换来一场背叛?晕眩中,他痛心地骂她不要脸……

  以后,他就再也没见过她了,那是心中的痛啊!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女人不都喜欢钱嘛,我就证明给你看。

  他一直觉得,她之所以会离开他,是因为自己没有钱。而她,或许是感到愧疚吧,只是偶尔给他发些问候的短信,只是,他从来不回。

  现在,她居然打来电话了,是良心发现想和我和好吗?他不断地揣测着,如果是这样,我是决不会答应的。

  他好奇地按下接听键,里面传来了她那久违而熟悉的声音:“是我!”

  “我知道。”

  “我还以为你不理我了呢。”她有些高兴。

  “有什么事吗?”

  “我下个星期要结婚了,和他,你能来吗?”

  什么?她打电话就是邀请自己参加她和那个男人的婚礼?这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他压着怒火说:“忙,没时间。”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她说,“你现在都是领导了,怎能没时间呢?其实你一直都在记恨我,我知道。”

  他心里一惊!她还是那么了解自己,一句话就点中了他的“死穴”。

  “我只想见你一面,真的。”她淡淡地说,“如果可以,晚上7点老地方见。”

  到底去不去?一下午,他都犹豫不决,以至于很简单的一份报表都错了好几次。鬼使神差地,晚上,他还是去了。他暮然发现:这么久了,自己其实还是在乎她的。

  在以前常去的咖啡馆里,他又看见了她。她比以前更漂亮了,或者说,成熟了许多。

  短暂的尴尬之后,她问道:“过得好吗?”

  “怎能不好呢?”他一脸的玩世不恭,“事业、爱情双丰收啊!”

  “是吗?”

  “是啊!”他看向窗外,“如果不出意外,也快结婚了。”

  “哦,恭喜啊!”

  “同喜,你不也要结婚了吗?”他笑,苦苦地。

  整个谈话都是在一问一答中进行的,索然无味。没话说的时候,2人都静静地——他静静地把头看向窗外,她则静静地低头搅咖啡。

  末了,她起身去结账,他像以前一样冲到前面:“我来。”还很绅士地给了服务员一点小费,乐得服务员喜笑颜开。

  走出咖啡馆,便分道扬镳。她忽然说:“等等。”

  他转过身,就见她从手提包里缓缓取出一件黑色的羊绒毛衣。“我差点都忘了,这是送给你的。”她笑着递给他,“你最喜欢的颜色呢!”

  “这……什么意思?”他一脸疑惑。

  “你忘了?我曾说过要亲手给你织件毛衣的——那年冬天我发烧,你去医院看我,脖子都冻肿了……不过,我一直好忙……现在好了,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承诺。”说完,她仿佛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他接过毛衣,很柔软,上面还绣着花纹,穿着肯定舒服。他的脸不由抽搐了一下。

  “不要再固执了,好好找个女朋友吧!”她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一个大男人,没女人的日子很难熬的。再说,年龄也不小了。”

  “谁说我没有女朋友?我有!”他大声说。

  “你骗不了我的。”她看着他,“你看你的袜子,一只黑色一只灰色,一进门我就看见了,只是不愿意揭穿你而已,只有单身的男人才会犯这种错误。”他的脸一红。

  “还有,记住,女孩子是要人疼的。有女朋友了,多陪陪她。钱是挣不完的,可是爱情的花季一个女孩子只在一个男人的身上绽放一次,不然,爱情就从手中溜走了。”

  他缓缓地抬起头,她的眼中满是真诚。

  “记住我的话,好好生活。你还要记住,我们曾经深深相爱过。”她最后一次在他肩上拍了下,就像一个老朋友一样,走了。

  他愣在那里,看着她渐逝的背影,忽然间,泪眼婆娑。

  一个星期后,她的婚礼如期举行。他真的没来,可给她寄了份礼物——一盆盎然盛开的玫瑰花。

  他在贺卡上写道:是的,你说的没错,爱情的花季一个女孩只在一个男人身上盛开一次,可是,爱情的阳光却永远普照着我的心房,让我感到好温暖。谢谢,我祝你幸福!

第10篇:我后悔娶了你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惟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

  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

  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

  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

  他开了一家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为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

  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

  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

  “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绐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围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本文来自开心故事网 转载请注明

上一篇 下一篇


  •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 匿名发表

    Copyright ©  2016-2019   开心故事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琼ICP备2024027307号-1   网站地图:xml   友情链接:家电急修网

    备案号:琼ICP备2024027307号-1 网站地图:xml Copyright ©  2016-2019   开心故事网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家电急修网